的士司机要乘客提早下车不果 涉兜路并粗言骂人 认罪罚款900元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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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去年在青衣接载一名女乘客往油麻地伊利沙伯医院时,两要求乘客提早下车不果,最终虽把乘客送抵目的地,却涉兜路逾1公里。乘客拍下车牌号码时,司机涉以粗言指骂。司机因而被控兜路及无礼等两传票,他原否认控罪,案件原定今(17日)在九龙城法院开审,司机却以指导航指示混乱作辩,又质疑为何只有司机有罚则,问如果“个乘客喺度辱骂我,佢就唔需要有任何惩罚?”。惟裁判官指控方只需证明司机没采最直接路线,导航系统不清晰非抗辩理由。司机听罢即改认罪,被判罚款900元。

被告刘耀祖,41岁,被控的士没有采用最直接而切实可行的路线驶往目的地,以及无礼貌及不守规矩两传票。

被告刘耀祖在九龙城法院认罪,被判罚款900元。(资料图片)

要乘客女拔萃下车不果再开至庙街

案情指,涉案女乘客于去年7月4日上午9时40分,籨青衣乡事会路登上被告的的士,往油麻地伊利沙伯医院。被告开车至佐敦道拔萃女书院时,指现场塞车,要求乘客下车,乘客拒绝。的士其后驶至庙街,再要求乘客下车,同样被拒。

见乘客拍下车牌用粗言指骂

被告最终开车至伊利沙伯医院,车资为128.6元,收据显示收费12.34公里。乘客到达目的地后,用手机拍下的士车牌号码,并和被告发生口角。被告曾用粗言秽词指骂乘客,乘客以手机拍下情况。警方接报调查,发现最直接而切实可行的路线距离应为11.4公里,被告采取的路线较该路线多出1.24公里。

却以导航指示混乱作辩

被告原本不认罪并于今早进行审讯,他未有律师代表,并向裁判官透露其抗辩理由,指他当时靠导航前往目的地,但导航指示混乱,强调无意多收车费。他又指涉案乘客拍摄他的容貌和车牌,声言在网上发布片段,要网络公审他等,他听罢情绪受影响。

官指控方只需证明没采最直接可行路线

裁判官回应指,控方只需证明被告没有采取最直接可行的路线,毋须证明他的意图,其导航系统不清晰并非抗辩理由。裁判官又指,除非涉其他非法行为,否则在网上发布片段不属违法。被告听罢即改认罪,被判罚款900元。

案件编号:KCS 41818、4181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