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清场案】黄之锋称想参选立法会 若判刑3个月希望会粉碎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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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就2014年雨伞运动占旺清场,被指阻执达吏执法而被控藐视法庭罪,他的律师在高等法院求情,透露黄有意参选立法会选举,若被判刑超过3个月,他的希望便会粉碎。又称他当日到场,因有传言指有人混入占领区,散播暴力和仇恨,黄到场是想质问执行清场的人士有甚么背景。

黄之锋求情时透露有意参选立法会选举。(钟伟德摄)

律师透露黄之锋打算参选立法会选举

黄之锋(20岁)的代表律师求情时,形容黄是怀着高尚动机的年轻人,未来更打算参选立法会选举,若被判刑超过3个月,将会令他的希望粉碎。他案发时是学民思潮召集人,视雨伞运动为反对人大831决定的公民抗命,他到旺角占领区是为了保障学民思潮成员的安全,没有煽动集会人士,亦没有使用暴力。

声称到场想了解清场人士背景

黄之锋因参与重夺公民广场留下非法集结罪的案底,仍有待律政司就判刑过轻寻求上诉。2014年11月24日旺角占领区禁制令开始生效,黄曾5次经过现场视察情况,但没有直接参与占领,黄到现场只为确保学民思潮成员的安全,而学民思潮亦决定于11月26日不会示威、不会抗议。因为当时有传言,有人混入占领区散播暴力和仇恨,黄于是到占旺区质问执行清场的人士有甚么背景,又质问现场戴红帽的人是不是合法的代理人。

律师指黄无煽动在场人士

辩方律师指,黄没有煽动在场人士,亦没有使用暴力或,他曾呼吁学民思潮成员不要到旺角,亦就在占领区制止一名言行挑衅的大叔。清场期间,黄能听到现场的清场警告,但因为他不认为自己妨碍到别人,所以没有理会警告,其后更有一名警员扑向黄,令他手臂受伤。

答辩人黄之锋、岑敖晖、 司徒子朗、周蕴莹、朱纬囵、蔡达诚及张启康将认罪,由资深大状骆应淦代表求情;至于答辩人杨浩华、黄丽蕴、马宝钧及张启昕亦拟认罪,将由资深大状麦高义代表于本月10日求情。

案件编号:HCMP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