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负责拘捕调查警长作证 否认曾以多种手法向被告逼供
“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组织串谋杀警案,今(14日)在高院续审。警署警长冯保罗出庭作供,他曾参与拘捕及调查本案多名被告,包括转作控方证人的黄振强及彭军壕。冯称他作为调查员,要把好最后一关,若有被告有意认罪及想任污点证人,他会透过倾计,评估他们是否真心悔过,不会让他们利用这漏洞减低刑责。又称知道当污点证人心理压力大,故会对他们作心理辅导。
辩方律师盘问时,却指冯以“打、吓、氹”等方式逼被告招认,又指冯等人因把黄打得太伤,拘捕被告李家田时改用“水刑”策略,以免留下痕迹;被告赖振邦曾被要求脱剩内裤蹲在墙角等方式对待,仍无作招认,故冯叫转作控方证人的彭:“笃多啲人出嚟。”冯对以上说法一概否认。
冯称绝对唔认识彭军壕父亲
冯保罗供称,他入职警察至今已36年,事前“绝对唔认识”认罪证人彭军壕的父亲,后来某阶段才从其主管督察知悉彭父亦是警察,但他未查阅过彭父的职级或与其接触。
曾到收押所与彭会面3小时
提及冯与同僚于2020年2月4日,首次到收押所与彭见面约3小时。冯忆述,彭当时提出想认罪和担任证人,此非冯的权限能决定。冯称当日会面时,有对彭作出评估,以了解他是否因诚心悔过而提出想担任证人,抑或是:“想将自己刑责卸畀其他人。”
彭称想认罪时无要求减少控罪
代表张铭裕的大律师姚本成问,彭称想认罪时,有否要求控方不要告他或少控告他一些罪名。冯表示没有,若彭有提出相关要求,即代表他成为控方证人有目的,非真诚悔过。
会为污点证人作心理辅导
姚续指,彭于2020年4月8日正式签署无损权益口供后,冯与同僚再于同年12月15日与彭会面,问该会面的目的为何。冯说以他理解,污点证人面对的心理压力很大,故在彭主动要求的多次会面中,冯会在情绪上安抚彭,为他进行心理辅导,但他同意相关对话内容未有纪录。
有被告想转证人会先作评估
针对其他同谋者苏纬轩和黄振强录取无损权益口供的情况,冯同样指初时与两人见面时,有透过“倾计”评估他们是否真心悔过。冯称以他过去多年的经验,处理过不少污点证人,调查员要把住最后一关,并称:“唔会畀人利用呢个漏洞,去做污点证人减低自己刑责。”
指黄被告时出现混乱情况
提及黄振强于2019年12月8日在安全屋被捕的情况,冯指同僚向黄表明身份后,黄即冲出及有扑向警方的动作。在混乱情况下,警员5828打横抱著黄,但黄仍不断挣扎和冲撞,冯和其他同僚分别按著黄的头和脚部。约2分钟后,警方成功制服黄,并拘捕和警诫他。冯称不知黄曾投诉被捕时遭数名不知名便衣警殴打。
否认曾向李施用水刑
李家田的代表大律师林芷莹之后指出,李被捕当天遭冯及其同僚推入厕所殴打,冯更曾多次掌掴他,逼问李手枪下落,又扬言可以诬告李抢枪和杀了他,威胁称:“同样嘅情况可以出现喺你阿妈身上。”另多次遭冯及其同僚施以“水刑”。冯对以上说法一概否认。
辩方质疑黄伤势太重对李改变策略
林续指,警方当日之所以向李施行“水刑”和殴打其腹部,因为他们打黄致其伤势太严重,故决定改变策略,以免留下太多痕迹。李终在他们的“打、吓、氹”下作出招认,并跟警方提供的大纲录取会面纪录。冯同样否认。
要赖脱剩内裤蹲墙角
被告赖振邦的代表大律师是香媛则指出,赖于2020年1月19日凌晨在警署内,被警方要求脱剩内裤蹲在墙角后,警长向他展示照片及逼问相中物品的下落,冯曾表示:“唔理之前事实系点,总之你同我背左啲名佢。你话识佢地就放咗你,唔系就整到你坐十几辘。”
辩方指初穿回裤子发现补袋有子弹
赖后来获准穿回裤子,却发现裤袋中有一袋子弹,有警另拿一颗子弹在赖赤裸的上身磨擦,又拉扯赖的头发,并说:“宜家放你走都得,但会同出面啲人讲系你笃灰。”冯对以上说法一概表示不同意,并称不知道赖曾就此向投诉警察课投诉。辩方最后指出,由于恐吓和殴打都未能使赖作出招认,冯及其同僚因而向彭提议:“笃多啲人出嚟。”冯否认。
被告依次为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