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拒交资料案 邹幸彤等3人欲提终极上诉 法官拒批证明书
撰文: 安梓宁
出版:更新:
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常委邓岳君及徐汉光,涉拒按警方国安处要求提交资料,被控《国安法》实施细则的“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他们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判囚4.5个月,上诉至高等法院,上月遭法官黎婉姬遭驳回。三人今(17日)向黎官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的许可证明书,黎官指他们的争议不涉具广泛重要性的法律观点,亦没有合理可争辩之处,即驳回申请,亦拒让邓及徐保释等候上诉。
上诉人为邹幸彤、邓岳君及徐汉光,他们争议辩方是否可在审讯时,挑战通知书的合法性,以及控方是否证明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
法官黎婉姬听取陈词后,认为上诉方的争议不涉广泛重要性,并指挑战通知书合法性的争议,早前已有终院案件处理;至于其他争议,则在原审和上诉时已处理,故认为上诉人的争议没有合理可争辩之处,因此拒批出许可证明书。但他们可直接向终院申请上诉许可。邓岳君及徐汉光亦有申请上诉期间获批保释,亦遭拒绝。
案件编号:HCMA99/2023
前支联会成员拒提交资料被定罪 上诉被驳回 两人须即时服刑支联会拒交资料 邹幸彤等3人认为未获公平审讯 上诉求翻案支联会邹幸彤及2常委拒提供资料 违反国安法细则罪成 判囚4.5月支联会拒交资料 邹幸彤等3人罪成 官指被告有责任作出回应支联会常委涉未交资料案 邹幸彤质疑组织言论不合政府心意而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