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松泰涉侮辱国旗及区旗案预审 辩方将争辩“玷污”的定义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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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公民主席兼立法会议员郑松泰去年10月19日,于立法会议事厅内倒插国旗区旗,被控侮辱国旗及区旗两罪,案件今(27日)于东区法院预审。郑庭外指立法会议员蒋丽芸及刘国勋在证人列表上,暂未知会否出庭。案件暂定于9月7及8日开审。
被告郑松泰(33岁)今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被控在案发当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及区旗,违反《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及《区旗及区徽条例》第7条。
控方指,证人有12名,但可能只需传召4名,并有40分钟的证物片段。辩方则指将争辩玷污的定义。
去年10月,当时立法会原定安排刘小丽、梁颂恒与游蕙祯宣誓,但建制派杯葛会议离场,其间郑将多名建制派议员放在台上的“旗仔”倒转摆放。
案件编号:ESCC11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