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澳撑伞大妈肉身挡巴士 警到场前走人 网民闹爆:损人不利己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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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1日)再有暴雨袭港,西贡成为重灾区之一,居民纷纷撑伞挡雨,网上流传一条影片,显示将军澳坑口出现“奇景”,1名大妈撑伞除了用作挡雨之外,更站在马路用肉身挡巴士,车长被迫停车不敢前行。网民闹爆大妈行为鲁莽,“损人不利己”、“报警,拉佢啦!”
楼主在facebook群组“将军澳主场”实时上载影片,可见事件发生在将军澳坑口南丰广场对开培成路往常宁路方向,事发昨午1时许正在下雨,拍片楼主坐在巴士上层时,见到另一辆路线98C九巴停在路中,其前方站着1名撑伞大妈,不理会附近有其他车辆驶经,坚持用肉身着巴士的去路。另有乘搭该辆路线98C九巴的乘客在车头拍摄大妈,并将图片上载至同一个帖文,声称对方“警察未到,佢已经走咗啦”。
帖文引来多名网民讨论,闹爆大妈行为造成危险,“损人不利己”、“报警,拉佢啦!”、“可能系惯犯”。
在路上阻挡巴士行驶属犯法。根据《公共巴士服务规例》乘客行为部份,任何乘客或拟成为乘客的人,不得故意阻碍或妨碍巴士司机或任何获授权的人,或故意分散他们的注意力;故意阻碍司机望向道路或交通视线;阻碍或干扰巴士操作,或引致损坏等,违者最高罚款3,000元及监禁6个月。
而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4A条),任何人陈列或留下任何物品或东西,而这些物品或东西对在公众地方的人或车辆造成阻碍、不便或危害者,可处罚款5,000元或监禁3个月。其中2018年10日,一对男女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对开疑因未能上车,遂跑到路中心阻挠巴士开出,他们其后被裁定一项在公众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碍罪成,被判社会服务令及感化令。
(facebook群组“将军澳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