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过度活跃症 港妈排公屋8年获派顶楼 房署指1情况有额外配屋
【公屋编配/排公屋/配屋/小红书】公屋配房只有3次机会!有港妈在小红书发文称排公屋8年,最近第二次配房获派牛头角乐华北邨的顶层单位,但她“一家四口有两个看精神科”,尤其孩子患过度活跃症,看到单位外的栏杆已很害怕,“焦虑到睡不着”。她强调早就把孩子患过度活跃症的证明提交房署,大呻现在浪费一次机会。不少网民提供建议,表示楼主可会请社工再写证明信,等待第三次配房机会。
房署回复《香港01》表示,若公屋申请者能提出“可被接纳”为拒绝接受配房建议理由,包括由有关部门,例如社署及医管局发出的支持文件,交代申请者基于社会因素或健康理由不能接受编配的公屋单位并获接纳,房委会会因应特别需要作额外配屋安排。如申请者有特别编配要求,其家庭及健康理由经审核,及经有关部门作推荐后,房委会会在资源许可下尽可能为申请者编配获推荐入住的区域或单位。
公屋轮候时间屡创新高,但市民对获编配的单位未必满意。有港妈日前在小红书发文,她近日收到第二次配房通知,获派牛头角乐华北邨勤华楼的顶层单位,但她实地考察,“看到这个栏杆好怕”,她表示家中有特殊需要小孩,现在不知该怎办,问网民是否要搏最后一次配房,“自从公屋从第一派开始就焦虑到睡不着”。
楼主指一家四口轮候公屋8年,见房署主任后8个月获配房,孩子患有过度活跃症,房署多给1个额外家庭成员名额,故她是申请5人单位,第一次获编配慈云山公屋,但因离2名孩子学校太远,又不要转校所以拒绝了。虽然有网民称现时的单位“这个户型的最尾一间是最好的选择”,但她表示多好都不敢住,“一家四口有两个看精神科,意外一瞬间的事”,家人有精绪波动问题,没想到交资料后,“还要派这种给我,这个看下去脚都软了”。
有网民提醒小孩如有特殊需要,应一早找社工写信证明,“咁高楼层,又有活跃小朋加真系好惊,畀着我都怕”。楼主回应她早将过度活跃证明提交房署,也因此获额外名额,“咁都要派个危险单位畀我,浪费我一次机会”。网民教路她要去见房署主任讲明实际情况,“或者遇到好主任,呢个问题好严重”,除了医生证明,还可拜托区议员帮忙写信,自己也应写求情信。
楼主表示家庭社工称第二次配房不满意时会再写证明信,现时她已决定等社工写信后拒绝配房等候第三派。网民祝愿她获心仪单位,“有特殊小朋友就再博多次”,又建议她到房署求助,看是否能恩恤取消这次编配。
据房署资料,若申请者或户籍内家庭成员在申请时已怀孕16个星期、为非短暂性需要于室内倚靠轮椅活动人士、为四肢瘫痪人士、为须长期于家中洗肾人士、患有过度活跃症人士,可在申请时提交医疗证明文件,在计算居住密度及家庭人数时,均可作1位额外家庭成员计算。有关租户必须在申请时向屋邨办事处申报,以便计算其居住密度。
房署回复《香港01》表示,如公屋申请者能提出“可被接纳”为拒绝接受配屋建议理由,包括备有由相关部门或机构(例如社会福利署或医院管理局)发出的支持文件,内容清楚说明申请者基于社会因素及/或健康理由不能接受所编配的公屋单位并获接纳,房委会会因应其特别需要而作额外配屋安排。
按现行公屋编配政策,一般申请者(即家庭及长者一人申请者)获配公屋的相对优先次序是严格按照公屋申请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家庭人数及公屋选区,并配合其申请到达编配阶段时的公屋资源,按既定公屋编配标准,以电脑随机方式依次序办理公屋编配。
若申请者有特别编配要求,须经审核具备家庭及/或健康理由,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或机构(如社会福利署或医院管理局)就该等要求作出的推荐,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会因应其个别情况,在资源许可下,尽可能为申请者编配其获推荐入住的区域或公屋单位。
另外,申论者或家庭成员如因下列理由,可在编配时多作一名家庭成员计算而获编配额外居住空间的单位,包括需要在居所洗肾、患有过度活跃症、四肢瘫痪或非短暂性室内倚靠轮椅活动,但在获准登记至到达调查阶段期间,必须提供有关的医疗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