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港妈获派天晴邨 上网一查揭恐怖情况即拒绝:一定无日安宁

撰文: 卡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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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难求,苦等多年终于获派单位当然满心欢喜,但有港妈就分享指,近日收到公屋配房信,获派中天水围天晴邨1个单位,以为成功“上车”的她非常兴奋,殊不知信上列明有特殊情况,上网一查惊揭原来曾有女子在单位内吊颈自杀,令她急急放弃骗配,“玩到吊颈咁大”。

港妈指收到房委会的配房通知信,显示一家三口获派天晴邨晴碧楼1个单位,月租为1897元。(FB“香港公营房屋讨论区(FB版)”图片)

该港妈日前在facebook群组“香港公营房屋讨论区(FB版)”发帖,指收到房委会的配房通知信,显示一家三口获派天晴邨晴碧楼1个单位,月租为1897元。苦候多年的她表示“本身好开心,好兴奋”,惟信中附有1句“请参阅附页以便了解上述单位的特殊情况”,结果一查即发现“原来系凶宅”。网上资料显示,于2012年11月,一名女子于中午12时许,在单位内吊颈自杀,救护员到场证实女子不治。

港妈表示,家中有2位小朋友,怕影响他们成长,只好无奈地放弃今次的编配机会,又指本来住在天水围,希望能一直留在此区,故发现被编配天晴邨时,“开心到弹起,点知系凶宅”。她直指发生过吊颈自杀的单位要不得,“一定无日安宁”,认为“都等咗咁多年,唔差在啦”。不过港妈称没有参与特快公屋编配计划,令人不解为何会获派特殊情况单位。

港妈一家三口获派天晴邨晴碧楼1个单位,月租为1897元,惟信中附有1句“请参阅附页以便了解上述单位的特殊情况”。(FB“香港公营房屋讨论区(FB版)”图片)

不少网民支持其决定,认为自然身故都可以考虑,但“吊颈就真系怨气好重”,无谓令自己心惊胆跳,“介意就唔好要,如果唔系个心成日营住营住”、“就算畀隔篱左右楼上楼下我都接受唔到”。不过亦有人指,“如果系我就要,怕什么你又没害佢, 冤有头债有主”。

根据房署资料显示,特快公屋编配计划中大部份是受欢迎程度较低的单位,当中有部份单位曾涉及不愉快事件,又或层数、座向、以至单位的设计等较为逊色,符合资格的申请者可获得提早入住公屋单位的机会,惟在租约生效日期起计三年内,申请者及其家庭成员不可以要求调迁。根据规定,愿意入住“有效空置期”达12个月或以上的租户,可宽减一半租金,宽减期视乎单位有效空置期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