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张西望│聋哑女九旬父病逝 惊揭租置公屋赠女保安 连登仔献计
老父病逝,遗嘱列明竟把物业赠给屋苑女保安员,而非自己的亲生子女?无线节目《东张西望》近日采访了1名聋哑女子美华,她与年迈父亲相依为命,父女居于李郑屋邨单位30多年,该单位多年前透过租置计划购入,并由爸爸当业主。
平淡的生活却因美华认识了屋苑女保安“阿娟”而出现改变,对方跟美华情同姊妹,处处照顾父女,没料到90多岁父亲病逝后,阿娟竟成为美华爸爸的唯一遗嘱执行人,获赠物业一切业权,遗嘱则是爸爸病逝前21天立下。最后美华更被迫迁,有家归不得,每晚只能在“家”门露宿。
事件曝光后激起一众网民怒火,认为有人使诈侵占业权,“90几岁阿伯,有乜理由将层楼畀个非亲非故嘅女人?”,有连登网民则提醒美华,如能证实爸爸立遗嘱时神智不清,就有机会能夺回业权,又希望有法律背景的人可向她提供协助。
据《东张西望》报道,女事主美华原本居于李郑屋邨一单位,家人后来以“租者置其屋”计划购入单位。邻居表示,50多岁的美华最初与父母和胞兄同居,后来母亲逝世,胞兄迁出,美华与90多岁父亲相依为命,领取综援维持生活。
其后屋苑来了女保安“阿娟”,街坊指该女保安从内地来港,工作表现勤快,与美华情同姊妹,不时相约外出。久而久之阿娟更“爱屋及鸟”,对美华的抱病父亲亦照顾有加,美华父亲年逾九旬,经常因病进出医院,耳朵几乎听不见,而阿娟不但经常煲汤“献殷勤”,有街坊更目击阿娟晚上值岗时,美华父更在旁相伴。
直至2017年美华父亲病逝,美华才发现父亲在死前21天立了遗嘱,将李郑屋邨单位业权全赠予女阿娟,她与哥哥均无份。美华表示,阿娟其后正式“入屋”,迁入后立即变脸,粗暴对待她,曾用手肘弄伤和推她,后来又要求美华全额支付差饷管理费和水电媒等费用,今年年中留下字条,暗示要美华搬出单位。邻居指于10月1日发现阿娟与其儿子上门换锁,美华自此有家归不得,日间流浪街头,但仍坚持每晚回到家门前坐着睡觉,不时拍门,惟始终无人应门。
节目组人员尝试联系单位大门纸条上电话,惟无人接听。其后有街坊目击阿娟出现于大厦,当时她正从单位离开,街坊直斥她“不要脸”,她却威胁街坊“你再讲呢,我就告你诽谤”,一众街坊邻居皆为华抱不平,认为阿娟早有预谋。
节目将在另一集讲述美华如何争取自己权益,而其悲惨遭遇引来不少网民讨论;在连登讨论区,亦有网民提出,指假如子女能证明父亲立遗嘱时神智不清,便有机会夺回单位,“超过70岁落遗嘱𠮶1日就已经要去医院证明咗当日系神智清醒先落得”。有人认为美华父亲生前经常出入医院,子女或能以遗嘱签定时神智不清为由,提出法律诉讼,“如果个女保安无同死者结婚,其实唔怕打(官司)”。
遗嘱在老伯死前21天才订立,若果女儿早一步发现,并就遗嘱的效力提出诉讼,单位未必会落入女保安手中。严康焯大律师表示,一般而言订立遗嘱的人当时要神智清醒,该分遗嘱才算有效。而老伯生前所立遗嘱将单位转让予女保安,如他的女儿及早发现,便可提出挑战遗嘱效力的诉讼,证明老伯在立遗嘱时神智不清,或是受到女保安欺骗之下才签署,向法庭申请该份遗嘱无效;女保安一方亦可能以与老伯真心相爱为由作辩解,介时要看法庭取信予哪一方而作出判决。
不过,大律师陆伟雄指这个案的争拗点已不再遗嘱部份,因单位已完成遗嘱承办,单位已正式转让予女保安,因此老伯的女儿只可从两方面争取单位的业权。第一,她要证明自己是否曾出钱或部份资助购买该单位,如有证据曾出资买楼,便可根据衡平法原则而取得单位的相关业权;第二,女儿要证明老伯是她的生活依靠,便可以受养人身份从法律上分得单位的业权。
《东张西望》昨(15日)播出新一集,当中提到节目组成功联络到阿娟,她指单位由她真金白银买入,但土地注册署资料却显示相关物业是经遗嘱承办。节目组又揭露,原来单位早年买入的时候,美华曾经出资10万,即楼价的3分1,大律师陆伟雄在节目中指她能以“权益身份”继续在单位居住,可享有部份业权。《东张西望》将于今晚播出事件的“最终回”。
接续阅读下一集:东张西望|女保安续集!揭女儿曾出资3分1 连登仔:咁都拎唔返?
《东张西望》亦已经于16日播出最终回,全文:东张西望|占楼女保安称曾付钱兼有文件 网民:处心积虑做晒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