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张西望|占楼女保安称曾付钱兼有文件 网民:处心积虑做晒戏

撰文: 卓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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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节目《东张西望》近日播出聋哑女子美华被屋苑女保安阿娟继承爸爸遗产从而占屋的故事,事件引来网民热烈讨论。至昨晚(16日)节目播出事件的最终回,阿娟在与节目组成员林希灵对质,更当面要求美华立即将家中的所有个人物品搬走。阿娟声称自己因为照顾得美华爸爸很好,获对方赠予物业,她又支付了美华爸爸的殓葬费及代还欠债,继承物业遗产“无愧于心”。拍摄期间,阿娟曾报警指有人骚扰她,并有警员到场,又曾致电社工要求对方到场作美华搬走个人物品的见证人。阿娟坚持要美华搬走,事件最后不欢而散。
陆伟雄大律师在节目中表示,美华的存折有提款10万元的纪录,可以支持她曾经出资买楼,并可以享有相应权益的说法。阿娟亦在节目中曾表示,只要美华有出资过1元买楼,她就会放弃单位的拥有权。陆伟雄又提到,美华一直都依赖爸爸供养,如果爸爸生前有物业之外的遗产,他亦可以向法庭申请取出其中一部分继续接受资助。
不少网民认为阿娟立心不良,一早就“做晒戏”,又认为她不应该将美华赶走,质疑美华爸爸生前应该与阿娟有协议要照顾美华,但美华爸爸过身后就翻脸不认人。不过亦有留言反驳,指父母遗产不一定要由子女继承。

美华痛失安乐窝后,仍坚持每晚回到家门前,但只能在门外露宿。(《东张西望》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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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节目《东张西望》早前采访聋哑女子美华,她与90多岁爸爸同住李郑屋邨单位30多年,该单位早年透过租置计划买下。美华的爸爸于2017年病逝后,她才知道爸爸在去世前21天才立下新遗嘱,指令来自内地的屋苑女保安“阿娟”为唯一的遗产承继人,结果阿娟独占该单位业权,美华上个月更被赶出家门,只能在街上流浪,但仍每晚坚持回到家门口前睡觉。

第一集原文:东张西望|聋哑女九旬父病逝 惊揭租置公屋赠女保安 连登仔献计

邻居指阿娟“年轻貌美”,又懂得哄老人家欢心。(《东张西望》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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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于前晚(15日)播出续集,原来美华在父母早年购入单位时,曾出资10万元,占当时楼价三分一,按理可拥有部份业权,令事件出现新转机。剧组人员曾成功联络上阿娟,她称自己真金白银买入单位,但翻查土地注册署资料,发现该单位属遗产承办,没有成交价格。

第二集原文:东张西望|女保安占楼 聋哑女曾出资可争业权 网民再促查遗嘱

节目组于最终回成功相约阿娟回单位见面及对质。(《东张西望》截图)

事件最终回于昨晚(16日)播出之后,同样引起网民热烈讨论。有人指阿娟在镜头前一直强调自己有好好照顾美华,甚至与她同住,但最后却不理美华无处可住,“直接推佢出街”,“同佢讲嘅嘢背道而驰”。他们又认为,如果娟姐真的有人性,就说不出“佢瞓边关我咩事”的说话。

另一边的网民就反驳指,父母的遗产不一定会留给子女,因而不能认定美华爸爸一定会将物业交给美华。由於单位内美华房间有大量杂物,他们认为美华习惯难以同住,阿娟可以理解。不过网民亦接续反驳,美华持有该单位权益,即使个人习惯如何亦与阿娟无关,无可能将美华赶走。

不少街坊都指阿娟是以美人计换取单位业权,阿娟就反驳美华爸爸年事已高,“90几岁的男人可唔可以上床?”又指自己今年已经61岁,自己当对方是爸爸般照顾,“佢会唔会玩我呀?要玩都玩个18岁啦”。阿娟又解释,美华爸爸患病时一直由她陪伴看病及照顾,“佢爸爸出出入入住院,佢(美华)都唔理佢爸爸嘅”,直至某天美华爸爸向她表示,打算立遗嘱将单位转让给她时,她曾经拒绝,但当美华爸爸说“佢死落去,香都冇得食”之后,阿娟就决定接受单位,“人都死啦,死落去,等佢舒舒服服,咁我咪要呢层楼啰”。阿娟当时亦有问到美华没有单位如何是好,但美华爸爸则指她有政府供养,不用担心。

阿娟在节目中表示,有付出才会有收获,暗指美华没有付出过。(《东张西望》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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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娟强调,单位并非美华爸爸送赠,因为她支付了美华爸爸的殓葬费及“唔知系咩嘢人”的6万元欠债,认同将单位送给她是向她致谢。对于被指强占单位,阿娟又反驳“一个人有付出,先有收获”,她的付出就是曾经照顾美华爸爸,所以事件不算欺骗。至于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她就认为相关数字难以计算,例如自己在美华爸爸离世后亦有为他买牌位。她又指如果美华爸爸疼爱美华,就会在遗嘱中提及她需要照顾美华几多年及如何照顾,但事实是遗嘱中完全没有提到美华,直言自己“问心无愧”。

阿娟指自己因为太好人而累事,给美华在家中居住直至申请到公屋单位,但同住期间美华在家中放置大量杂物,就算洗手间都弄到十分肮脏。阿娟指自己曾每月给3500元美华作伙食,但美华没有煮饭及做家务,所以就停止给伙食费,叫美华缴交水、电、媒及管理费时,她又完全没有理会,所以才不准她入屋,“有1元贡献,我都会畀佢喺度住”。阿娟又指美华搬走之后就会装修,方便儿子结婚生仔。

阿娟其后要求一直在门外的美华立即将家中所有物品搬走,“佢自己唔攞,我就报警,叫警察同佢攞”。美华打开房门之后,就发现整个房都摆满物件,勉强只能站到1个人。美华表示要取走部分有用的私人物品,但由于找不到,所以觉得不开心,阿娟感到不满就报警,称有人在她家中骚扰,“系个女士,我唔识佢嘅”,但事实是她们至少已经同住4年。阿娟又曾打电话给社工,要求她到场作美华搬走的见证人,惟社工未有到场。

节目拍摄期间,阿娟曾经报警,有警员到场处理。(《东张西望》截图)

美华一度表现激动,但阿娟坚持她要搬走,不会给予美华新锁匙,亦不会理会美华被赶走后可以住在什么地方,“畀佢住咁耐,我仲冇人性?”,反问主持“佢喺度住咗4年仲唔惜佢呀?你屋企买咗你畀佢喺度住啦”,更多次称“你系咪惹嬲我呀?”,强调自己曾经出钱,但不会透露自己花了几多钱,因为是个人私隐,阿娟最后关门送客。

陆伟雄大律师在节目中表示,美华自称曾经出钱给爸爸购买该个公屋单位,而她的存款户口有提款10万元的纪录,就可以证明到她曾经拿出10万元,是很好的证据,她的单位权益可以得到支持。原来在阿娟与主持对质的时候,阿娟曾经反问“我出咗钱,佢有冇出钱?”,如果美华曾经出钱“就唔要啦呢层楼”,更认同主持所言“佢出过1蚊都唔会要”的说话。

陆伟雄又提到,美华在爸爸生前主要依赖爸爸供养,如果爸爸生前除了物业外有其他遗产,例如积蓄、金器及手表等等,她作为子女都可以从遗产中取出一部分以继续受到资助。陆伟雄说,美华现时可以向法庭申请,取回单位的3分1业权及取回应有的济助。

陆伟雄大律师表示,美华仍然可以推翻遗嘱,但难度十分高。(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陆伟雄大律师早前接受《香港01》时表示,理论上可以推翻遗嘱的有效性,但是难度十分高。但由于美华有证据显示她曾出资10万元买楼,在衡平法下以权益人士,或是以受养人身份争取部份业权,成功争取的机会较高,做法亦更为实际。

对于推翻遗嘱的可行性,另一大律师严康焯表示,推翻遗嘱并无期限,女儿随时可以翻案,申请遗嘱无效。严康焯又说,如要推翻遗嘱,就要考虑死者在立遗嘱时是否神智不清,有没有被人欺骗等,可是女儿在父亲去世至今4年,也未有就遗嘱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因此成功推翻遗嘱的难度相对较高。

至于阿娟声称付出真金白银买楼,但土地注册署资料显示单位不涉及金钱买卖,单位从遗产承继而来,有网民质疑阿娟声称买入单位来呃美华,大律师严康焯指出,若然阿娟曾向美华声称有买入单位,但却无证据支持其说法,最后令阿娟放弃业权,则属有欺诈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