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电单车女乘客“竹篮当头盔” 网民吓窒:以为系内地乡下影

撰文: 桃乐斯
出版:更新:

视法例和安全为无物?日前有网民于社交平台驾驶群组上传照片,显示1名电单车女乘客疑将竹篮当作头盔般佩戴,故疑惑贴图询问“系咪真系得㗎?”。有网民看过照片后表示震惊,“我以为张相系内地边个乡下影”,揶揄“同裸跑一样,揾嘢遮住块面就唔会尴尬”;不过有留言觉得始终没有看到女子正面,难以断定对方是否真的没有佩戴合适头盔,“或者入面真系(有)头盔呢,个篮系唔想用只手揸住”。

有女乘客搭乘电单车时,被拍到疑似以竹篮当成头盔般佩戴。

电单车女乘客“将竹篮当头盔”佩戴

有网民在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发帖,显示1名穿着黑衣的女子坐于电单车后座,左手扶着座垫,右手则扶着套在头上的竹篮,楼主怀疑对方将竹篮当作头盔般佩戴,故疑惑问道“系咪真系得㗎?”。若然仔细留意,当时天桥上的私家车都是挂上黄色为底色的车牌,加上附近的建筑物,相信事发于香港湾仔的坚拿道天桥。

黑衣女坐在电单车后座,左手扶着座垫,右手则扶着套在头上的竹篮。(FB“车cam L(香港群组)”图片)

网民震惊不已:以为系内地边个乡下影

帖文一出瞬间惹来网民讶异,“我以为张相系边个乡下影”,又调侃“佢主要想扮到(竹篮)好似一件货物咁,可惜事与愿违”、“够胆就乜都得㗎啦!”、“有事挡一挡,好过无”、“挡到啲沙石”、“同裸跑一样,揾嘢遮住块面就唔会尴尬”。惟有人觉得未能看到女子正面,未能断定对方是否真的没有佩戴合适头盔,“或者入面真系(有)头盔呢,个篮系唔想用只手揸住”。

乘客未戴上认可防护头盔 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F章《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3条“电单车驾驶人及乘客须戴防护头盔”,任何人除非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并系紧头上,否则不得驾驶电单车或作为电单车乘客。任何人违反此条文或规例,即属犯罪,可处以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

(facebook“车cam L(香港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