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法庭停摆 首进行遥距聆讯“避炎” 业界1招悭时间免排期

撰文: 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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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多时,各行各业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及影响,连公营机构及法庭也一度暂停服务。面对法庭停摆,业界以及不少市民也感到相当头痛,然而法律界未有因而暂停工作,反而使用不同方法将审讯或法律程序转至网上完成,部分措施更是因疫情影响而首次采用。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港法院一度有限度运作,只处理必要及紧急的案件或法律程序。(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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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港法庭今年2至5月大部分聆讯都一度暂停,只处理必要及紧急的案件或法律程序。由于休庭影响甚大,高等法院于4月初就民事案件的遥距聆讯作出实务指引,首阶段决定先以视像会议设施进行聆讯,以应对疫情下的新常态。

高嘉力律师行(Gall)律师胡安芝指,遥距聆讯形式与庭内审讯相近,只是在必要的情况下才会进行口头争论或交流,其他则以文书处理代替。遥距聆讯会使用特定的软件,过程中亦有特定指引需要跟随,以确保审讯仍在公平公正情况下进行,以及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她续指,遥距聆讯中双方律师会将论点或结案陈词以文件形式交予法官判决,因而能提高诉讼效率及减低成本。

高嘉力律师行律师胡安芝指,疫情下法庭首次使用视像会议设施进行聆讯。(受访者提供)

不过法庭审讯仍受到排期限制,加上并非所有案件也能采用遥距聆讯形式,故案件能正式得到判决前,当事人仍要花上至少1年半时间等候,而在疫情期间所需时间可能更长。为了加快处理案件的效率,法律界亦鼓励当事人透过其他方法处理,如家事法庭可采用具法律约束力的私人财务审裁 (private financial adjudication)或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调解(mediation)。

胡律师说,曾遇过有离婚案件因疫情影响,排期由原定4月押后至11月,当事人不希望花太长时间等待,故决定采用私人财务审裁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配部份。她补充指,私人财务审裁其实于2015年已引入本港,但直至本月5月才进行首宗审裁。

有份处理本港首宗私人财务审裁的胡指,案件中有关儿童抚养权的问题早已解决,得知案件需要押后时,离婚双方希望尽快继续各自的生活,便决定任命1名具有家庭法经验的香港退休法官担任审判员,选择以更快的方法处理财产分配问题。

她解释,私人财务审裁形式上与仲裁雷同,案件各方须签署协议,同意在正式法庭诉讼程序以外,联合委任1名家事法审裁员为离婚案的财务纠纷部分作出判决,审裁员多数为家事法的专家,如退休法官或有处理多宗相关案件经验的资深律师。

受疫情影响,香港法庭亦一度停摆。(《是咁的,法官阁下!》剧照)

私人财务审裁毋须于法庭进行仲裁,一般会于双方均同意、身分中立的地点,按双方协议的时间进行,整个过程亦如法庭聆讯一样有纪录,使用这方法较排期上庭节省时间,而且判决结果亦会转为法庭命令,表示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胡律师提醒,私人财务审裁不像法庭审讯,一旦宣布判决结果,双方不能带到法庭上诉,并须按结果分配相关财产。而且由于仲裁过程涉及第三方地点及家事法审裁员,故涉及的讼费也较高。

同场加映!(香港01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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