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要求堕胎台女却想独自扶养 网红律师:要有心理准备纠缠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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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姊妹,身为一个每天都在离婚与争夺监护权的人而言,想要告诉你的第一课就是:要跟一个没感情的人有共同的孩子,请别忘记孩子不是东西,那个人永远是他爸爸。而且,他爸爸会有很多种方式来折磨这位妈妈。

这一课听起来对你很残忍吗?是写实,一点也不残忍,纵然残忍,也是对孩子残忍,而不是对你。你认真想想,男方与男方父母都不想要这个孩子,而且希望你把孩子拿掉,你觉得他们是担心你会以孩子的名义跟男方要钱吗?可能是,这点我不否认。可是,真正的问题或许不在这里,而是他们不想要跟你有任何的牵扯。他不爱你,也不想跟你结婚,所以如果有了孩子,将会是一辈子的羁绊。他们家往后的资产分配,都将跟这个无缘的孩子有关,所以他们恨屋及乌,连带也不想要孩子。简单来说,他们不要孩子,或许跟钱有点关系,但主要还是跟你有关,但是,因为他不爱你,这个孩子却会在未来,注定没办法与生父好好相处,从出生开始就不被爱。所以,当然对你写实,也当然对孩子残忍。

所以,究竟要如何保障你与小孩的权利呢?

台女被男友要求放弃腹中胎儿,但她不忍堕胎想独自扶养。(freestocks/unsplash)

最好的方式,就是记得要戴保险套,不要相信这个男人告诉你,“如果怀孕,我一定会负责的。”基本上,如果没有可以自己养得活、教得好孩子的决心,就不要轻易的认为父爱会自动内建在那个人身上。但是现在讲这个已经太晚,所以只好谈下一个问题:既然要让孩子出生,你做好与这个男人纠缠一辈子的心理准备了吗?

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是,生父认领后,监护权归谁?一般而言,一旦认领就是共同监护。共同监护的意思,就是以后孩子的大小事,要念哪个小学、要不要迁户籍、办健保卡、护照等等,通通都要父母共同决定。切结书可以约定好监护权归谁,但也要孩子出生以后才能约定,怀孕的时候不能约(孩子都没出生,怎么约定监护?)一旦孩子出生,生父也认领,除非请法院裁定单独监护,否则开始都是共同行使监护权。你确定你有办法跟那个“不要孩子的男人”谈孩子的未来?

就算监护权谈好,下一个问题就是能不能不让他看小孩?很遗憾,就算切结书上写,生父永远放弃探视小孩,日后生父又突然父爱爆发,想要探视孩子,依法就是得要让生父带走小孩,而且是每两周就可以连续带走二天,这是法院的最基本配备。往后,当你费尽心思把孩子的生活作息调整好,只要这位周末老爸放纵两天,你就又要重新开始。重点是,孩子这种幼兽,就偏偏喜欢老爸的放纵,回家以后就会期待两周以后的探视,被你念两句,就会说想去爸爸家住,让你觉得踢公北(编按:老天爷)啊!太不公平了!

看到这里,你还会觉得切结书可以让你们“田无沟、水无流”吗?当然不行。一旦孩子生出来,这个不想要孩子的男人,就会摇身一变来跟你争取监护权。只要他想争取与孩子相处的权利,他就可以随时把协议书撕毁,要求法院给他适当的探视权。扶养费,你不一定要得到,探视权,你却一定要给。所以,重点真的不是在于“保障你跟小孩的权利”,而是,你到底为什么想要跟一个“你已经知道他不爱你与孩子的人”生下这个小孩?

因为已经怀孕三个月,一定要生?好,这么说也对。但是既然决定要生,扶养费是你可以要的、监护权是你可以争取的、孩子是他可以探视的。如果他想,孩子跟他的关系,就会是一辈子的牵绊。

(文章标题由《香港01》编辑所拟。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