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第二胎 骗继子上天台狠心推下16楼 恶毒后母被判死缓

撰文: 陈展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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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施一孩政策多年,至2015全国放宽至二孩政策,不过修改后仍发生伦常惨案。湖南女子肖春花为了生属于自己的骨肉,竟然狠心将丈夫和前妻所生的继子推下楼,这名恶毒后母近日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肖春花与丈夫汤雄2013年生下一女。2015年9月,汤雄和前妻杨艳所生的8岁儿子到长沙市与汤雄及肖春花一同生活。其后肖春花发现不能把继子过继给汤雄的兄长,两人不能符合生育二胎的法律政策,肖认为继子的存在妨碍她生育第二胎,因此产生杀害继子的念头。

警察带肖春花到案发天台调查。〈政法频道图片〉

事发当日,肖春花带继子从住所星尚公寓B座4楼走楼梯到16楼天台,寻找下手的机会,惟因当时天台有人,肖春花著继子下午放学后再去天台。继子放学后乖乖的再到天台,那时肖春花上前帮继子爬上天台的围墙,当继子身体俯卧到围墙上时,肖春花用右手推继子的腰部,致其堕楼身亡。

案件在去年11月作一审判决,肖春花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肖春花须赔偿汤雄的前妻杨艳经济损失人民币26944.5元(港币约31615元)。宣判后,肖春花及原告人杨艳均不服,向湖南高院提出上诉。

闭路电视拍到春花带继子住16楼的天台。〈新文化报图片〉

湖南高院本周一判决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在审理期间,肖春花的父亲肖海明与孩子的生母杨艳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肖海明代为赔偿杨艳相关经济损失,杨艳、汤雄及其父和母亲对肖春花出具谅解书,请求对肖春花从轻处罚。湖南高院遂依法判处肖春花死刑,缓期二年。

〈新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