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助教涉意图性侵!传讯:想要你的身体 男学生提告1原因遭驳回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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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怀疑性侵案。1名大学研究所男学生指控,遭到女助教性骚扰,不断收到对方传送信息,提及“我现在想要你的身体”、“我一直想跟你上床这样好吗?”,女助教以“影响去留”为由,利用其权势要求触控其身体,甚至闯入其房间将他扑倒意图性侵。但法官认为单从信息内容,只能看出女助教单恋男学生,未能证实利用权势性侵未遂,于是驳回其自诉声请。
女助教被指利用权势 进行性骚扰兼意图性侵
根据裁决书,由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蔡姓原告是大学研究所学生,女被告则是实验室研究助理。蔡男指控当时对方涉嫌利用权势进行性骚扰,只要双方独处的话,女被告就会触控其脸颈胸背腰手腿,如果不依从,对方就会以“影响去留”为由,胁迫他就范。
女被告2014年带同蔡男和其他同学前往联合学术年会,之后闯入其旅馆房间,将他扑倒和意图抚摸其生殖器,蔡男蜷曲身体闪避,才能保住清白。
女被告传送信息︰现在想要你的身体
蔡男出示女被告向他传送的信息,经常提及“我现在想要你的身体”、“我一直想跟你上床这样好吗?”、“对不起,我最近常常对你毛手毛脚的,如果你介意的话,我会改掉的”、“我昨晚一直想着跟你做那件事,我都快失去理性了,对不起”等。
女被告却针对指控,反向蔡男提出妨害名誉的告诉,当时台中地检署经调查后,认为女方确实传送相关信息,因此向蔡男予以不起诉处分,女被告上诉亦被驳回。蔡男对此主张,这间接证实女被告除了想和他发生关系之余,还暗示若不配合,将以权势影响其学习机会,于是向法院申请批准提出自诉。
法官认为证据不足 驳回原告自诉声请
但检方认为,翻阅信息内容,只能看出女被告对蔡男存有情愫和暧昧,但未能证实利用权势性侵未遂和强制猥亵,证据不足,于是决定不予起诉。蔡男上诉不果,向台中地院申请提出自诉,但法官同意检方理据,驳回蔡男的自诉声请,蔡男不得再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