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师涉迷奸非礼两女案 被告称遭事主按下“生殖轮”令下体流液
健康治疗师涉迷奸非礼两女案,被告下午继续自辩,谈到案发当晚德国籍女事主为他开“第三只眼”通灵,为增强传送能量,他在事主要求下才褪下裤子,惟女事主触摸到他肚脐下方的“生殖轮”,他立即有生理反应,下体流出液体,滴湿女事主的手。又投诉遭警员殴打,更被踢大腿内侧至成个人飞起。
指事主Y有特异功能
被告文耀辉(44岁)经朋友介绍认识德国籍女事主Y,该朋友称Y有特异功能,被告半信半疑,但仍相约Y,并要Y为他打开“第三只”,感受灵界。案发当晚,Y在被告的健康中心施法,诵念不知名的咒语后,Y将手放在被告的额头和肚脐下方,被告虽然穿着全套衣服,但仍有生理反应。
被告褪下裤子以加强能量转送
后来,由于“通灵”效果不佳,Y说隔住衫裤对能量的转送有影响,被告便褪下裤子,继续进行仪式,被告称当时“脑海中联想到性行为”,下体再次有生理反应,更流出液体滴湿Y的手。Y才从闭目“灵魂出窍”的状态中惊醒,二人各自拿纸巾清洁身体。
被告声称为Y按摩背脊后,他们坐在床上亲吻、搂和互摸,并发生性行为。辩方律师问他Y是否同意性交,被告庭上斩钉截铁地说:“绝对系,绝对同意嘅!”又说Y一直知道他把手表放在床边拍片。根据被告的说法,完事后Y甚至坐在他的大腿上,喝水和玩他养的宠物仓鼠,神情轻松,有讲有笑。
被告曾问警员:使唔使打到我咁
被告又声称被警察殴打,一名警署警长入屋搜证时多次掌掴他、重拳打他的胸口,又踢他的下体,他忆述当时说:“好惊畀人打,吓到震哂。”又有另一名总督察恐吓他说:“你最好合作,否则所有你嘅学生、家人、朋会、教会认识嘅人,全部我地都会搞。”
其后警署警长再起脚踢他的大腿内侧,他“成个人飞去玻璃柜”,被玻璃割伤右手,被告向对方抱怨:“使唔使打到我咁?我冇反抗,冇逃走,又唔系杀人犯!”
怕警方伤害家人才招认
警诫会面时,被告故意将右手的伤口朝天面向镜头,录影期间又不断咳嗽。被告今庭上解释,警方事前与他彩排过录口供的过程,迫他按照警方说法忆述事件和招认,被告为了显示录影是被迫的,才做这些小动作,更称咳喇时趁机说:“我畀人打”。录影后,殴打他的警署警长警告他:“唔好以为我睇唔到你玩野!”
被告庭上一度哽咽,情绪激动几近哭泣,称“顶唔顺”警方的威胁和录影会面,又害怕他们会骚扰他的家人:“我真系信佢地(警察)乜都做得出”,他非常担心姊姊的安危,因为警察曾威胁若他联络律师,会一并拘捕他的姊姊。
被告文耀辉,44岁,被控施用药物以获得或便利非法性行为、非礼及强奸共4罪,指他于2014年12月12日及2015年5月31日,在九龙弥敦道宽成楼对女子X和Y施用氟硝西泮,意图使X和Y神志不清或软弱无力,使任何人得以与她们进行非法性行为。文耀辉另外被控在上述日子,分别非礼X和强奸Y。
案件编号:HCCC7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