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师涉迷奸非礼两女案 辩方指警员捏造口供屈被告“X过条女”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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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治疗师涉非礼和迷奸两妙龄女子案,今(16日)在高等法院续审,辩方律师质疑警察曾恐吓和殴打被告,更踢他的大腿内侧,令他摔倒致双手擦伤,又指警诫供词中的“我系有X过条女,不过我冇射到精”是警员捏造,警员一概否认。
控方又传召精神科医生作供,指涉案禁药氟硝西泮能令人意识迷糊、丧失记忆,药效短短15至20分钟就会发作。

被告文耀辉否认迷奸非礼两女子。(网上图片)

辩方律师在盘问入屋调查及拘捕被告的警员时,指警员在被告文耀辉(44岁)的睡房内,诬陷被告强奸德国籍女事主Y,被告原本否认,但有警长殴打被告,包括踢他的大腿内侧,令他失平衡倒地,撞上房内的柜子擦伤双手。警员否认此事。

被告投诉遭踢大腿内侧

律师续指,被告当日从未说过:“我系有X过条女,不过我冇射到精”,那段“口供”是警员自己捏造的,警员同样否认。辩方律师又称,被告在羁留房曾被警察恐吓,不准他联络律师,更指警员曾恐吓说:“如果叫律师,会拉埋你家姐。”又与被告事先彩排第三次的录影会面。

药物能令事主15至20分钟失意识

今日审讯亦传召精神科医生邓伟光,他表示女事主Y的血液和尿液中验出受管制药物氟硝西泮,氟硝西泮是一种安眠药,过去亦曾用在强奸案件中,它的作用包括令人产生睡意、意识模糊和失去意识,服用后15至20分钟就可以发作,而药效则持续4至8小时。

药物加在酒精令人更加疲倦

陪审团透过法官提问,若果用酒精送服氟硝西泮,对药效有甚么影响。邓医生回答酒精本身已会降低人的意识,会令服药者更加疲倦。

被告文耀辉,44岁,被控施用药物以获得或便利非法性行为、非礼及强奸共4罪,指他于2014年12月12日及2015年5月31日,在九龙弥敦道宽成楼对女子X和Y施用氟硝西泮,意图使X和Y神志不清或软弱无力,使任何人得以与她们进行非法性行为。文耀辉另外被控在上述日子,分别非礼X和强奸Y。

案件编号:HCCC7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