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涉僭建】两大宅再有新发现 车库玻璃簷篷亦涉僭建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上周五(5日)履新当日,被揭发其位于大榄的寓所涉及多处怀疑僭建,包括地库和天台屋。毗邻由其丈夫工程师学会前会长潘乐陶持有大宅,亦同涉多处怀疑僭建。
《香港01》再发现,郑若骅和潘乐陶两间大宅的车库上,有三个玻璃簷篷,均无图则标示。测量师学会前会长何巨业判断,三个疑似玻璃簷篷很大可能属僭建物,必须清拆。
郑若骅日前指,会全力配合屋宇署调查。记者今早分别向律政司和屋宇署查询,署方人员上门调查的时间,正待律政司回复。据了解,屋宇署明早(9日)将会派人入屋内调查。
再揭郑潘两宅有三个疑似玻璃簷篷 图则并无标示
《香港01》从上月底在郑若骅寓所拍摄的航拍图,发现郑持有的屯门大榄海诗别墅四号屋,屋后车库上方,有一个大约95方呎的疑似玻璃簷篷。至于潘乐陶持有的三号屋,车库上有两个,合共75方呎的疑似玻璃簷蓬。
测量师学会前会长何巨业,看过航拍图片和两间大宅于1993年入伙时的平面图则后指,图则并无标示两间大宅有玻璃簷蓬,如大宅入伙后无另获屋宇署批准改建,则该三个疑似玻璃簷篷,很可能属于僭建物,必须清拆。
何巨业解释,早年不少单幢屋设有类似的玻璃簷篷,由于规模不大而且不涉扩展建筑物空间,当局倾向宽松处理,惟近年执法标准收紧,“屋宇署发出很多命令,要求业主清拆这类构筑物”。他补充,根据屋宇署规定,如簷篷伸出的长度为500毫米以上但不多于两米,可视为“第一级小型工程”安装。
记者翻查图则纪录,郑、潘的大宅均无就相关工程提交图则,或向屋宇署备案,意味三个玻璃簷篷很可能未向署方申报,亦未获批准。
郑若骅称全力配合调查 屋宇署人员吃闭门羹
郑若骅上周六(6日)午后就僭建风波会见传媒,称会全力配合屋宇署调查,惟屋宇署当日下午发稿指,曾派员到海诗别墅视察,但未获屋苑管理人员安排进入有关处所,已留下通知书,表明会向法院申请手令进入有关处所调查,希望业主提供协助。
记者今早分别向律政司和屋宇署查询,郑若骅是否已接获屋宇署通知并安排署方人员上门调查,以及署方人员上门调查的时间,目前尚待律政司回复。据了解,屋宇署明早(9日)将会派人入屋内调查。
郑潘两宅各涉至少4处怀疑僭建 郑今早上班未再回应
上周五履新的郑若骅,上任首日即卷入僭建风波。《香港01》翻查她与丈夫各自持有的两间别墅,合并至少有8处怀疑僭建。在郑若骅的4号屋,天台梯屋被加大60方呎、地下客厅有楼梯通往地下空间、地下外墙额外建有小型玻璃阳台,以及在花园挖建水池。
至于潘乐陶的3号屋,天台的玻璃屋由约30方呎增至约90方呎、地下及一楼的外墙改建了玻璃阳台、花园亦加建了小型泳池。两间大宅再加上今次发现的3个车库玻璃簷篷,总合共有11处怀疑僭建。
郑若骅上周六解释,2008年购入物业时,已有相关违规的构筑物,她并无作出其他结构性改动,又承认她的警觉性“可以做得更好”。她又指,接获屋宇署的信件,要求入屋视察,惟指“当时开不到门”,事后已立刻邀请认可人士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