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影少女被杀案 被告曾叫清洁女工帮忙搬尸 死者阴道有被告精液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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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私影少女谋杀案今(28日)于高院续审。控方宣读双方同意案情,披露被告杀人后翌日,将死者尸体用两个红白蓝胶袋包裹着,弃尸在旺角砵兰街一垃圾站,但因被告力气不够,最后需与清洁女工合力,将胶袋抛入垃圾车中,但女工觉可疑,割开胶袋并揭发命案。警方即根据被告入住酒店记录,拘捕被告归案,他即认错手杀了人。另化验结果显示,在死者的阴道中找到被告的精液。

被告刘璋辉在高等法院受审。(资料图片)

案发时无业的被告刘璋辉,约37岁,被控一项谋杀罪名,控罪指他于2014年12月8日在香港谋杀15岁又9个月的少女郭惠明。

被告不够力气提起“尸袋”

主控官今宣读双方同意案情,披露死者尸体发现及拘捕被告情节,并指被告在2014年12月8日杀下午5时,入住旺角广东道豪畔酒店,并出示身份证及电话号码登记,由酒店职员记录在案。翌日早上8时他带着该红白蓝胶袋,到酒店楼下,放在酒店旁边,到砵兰街一个垃圾收集站,问清洁工人陈丽娟借用手推车抛垃圾。

10分钟后陈见到被告折返,手推车上有一个大型红白蓝胶袋,但因被告不够气力,提起红白蓝胶袋,于是陈上前协助,两人合力将胶袋抛入大型绿色垃圾手推车上。

清洁女工觉可疑割开红白蓝袋

被告离开后,陈感到可疑,割开红白蓝胶袋,但发现袋中尚有一个红白蓝胶袋,之后发现死者尸体,即时通知上司报警。警方及救护员分别约在8时40分到达现场,救护员发现死者的头部及手部出现尸斑。警员在附近六间酒店调查查问有无住客曾持有红白蓝胶袋,并终在豪畔酒店找到被告入住的记录。

死者郭惠明往私影时遇害。(网上图片)

被告向警员称错手杀人

警员于下午1时45分到被告位于旺角甘芳街的家门等候,45分钟后被告返家,警员即表露身份,以谋杀罪名拘捕被告,被告即时回应说:“我知错,我错手杀死对方,深感后悔。”同时拘捕警员发现,被告的手指、嘴唇及颈部受伤,但被告拒绝求诊。被告之后跟警员返回旺角警署录取口供。

被告家搜出润滑剂及粉红色相机

警员之后在被告家中搜查,发现其梳化上有两个血迹,以及搜集其他证物,发现被告大门上有一个闭路电视。另警员于12月10日在被告妻子在场下,检走一件深色内衣、一支KY润滑剂及一部粉红色影相机。

少女因窒息致死

郭的尸体其后被送到殓房,被父亲确认身份,经验尸官剖尸,证实郭因窒息致死。另政府化验师亦抽取死者的血液、手指甲、胃液等进行DNA化验,发现郭的指甲有被告DNA的痕迹、阴道内有被告的精液,血液及尿液更发现酒精。警方并在案发地点附近,找到一些闭路电视片段,辑录了77张相片。

控方又透露,被告之前无刑事案底,现时服用一些抗躁郁症、抑郁症及精神分裂症的精神科药物。案件押后明天继续,届时控方传召两名拘捕被告的警员出庭作供,以及播放被告的三个警诫会面记录。

案件编号:HCCC 36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