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人父涉奸情妇案 辩方:案后游深圳穿情侣鞋 被告臂纹情妇名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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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售货员的已婚人父,涉强奸21岁前情妇案今(28日)续审。女事主继续作供,并透露她被奸时因失眠多日,事后太累在被告家客厅沙发睡着,事后与母通电话也没提及事件。至事发后七周,她担心被告将来会用以相同方法对待其他女子才报警。辩方律师却向女事再提出多个疑点,又展示女事主声称被奸后与被告深圳游的相片,不但见二人穿上情侣波鞋,被告手臂上更有女事主洋名纹身,质疑二人关系仍然良好。女事主否认,更称被奸后曾想过自杀。

被告梁至威否认在家中强奸情妇。(资料图片)

口供无提被告想令事主怀孕

女事主今继续接受辩方盘问,她在报警后曾在警署录了7份口供,律师质疑她多份口供与庭上供词皆有出入,例如女事主庭上称被告拉高她的上衣和胸围强奸她,但口供却指被告脱下她的衣衫,完事后她哭着穿回衣服;女事主庭上控诉,被告曾威胁她:“我同你做完,你有咗BB,等你唔可以再同其他男人一齐。”但同一番话在7份口供都无出现过。

逗留两小时录音仅14分钟

律师进一步追问,女事主在入屋前开始录音,录音中途遭被告按停,历时仅14分钟,但女事主在屋内逗留了2小时,她究竟做了甚么?女事主称被强奸后,被告用刀指吓她,她在客厅哭了很久,因为几日失眠极度疲倦,在客厅的沙发睡着。她睡醒后,向被告说希望结束关系,被告搂了她一会儿,便放她走。

深圳游穿情侣波鞋

律师则展示多张相片,皆是女事主声称被强奸后一个月,偕被告上深圳时拍摄的,相中二人仍穿情侣波鞋,被告更露出有女事主英文名的手臂纹身,亦有一张合照显示被告搂住她,女事主则用手机自拍。律师质问:“睇你表情唔似唔想㖞!”女事主仍坚称自己被迫,她不知道被告会碰巧在当日穿情侣鞋,被告叫她笑,不要木口木面,她才笑着自拍。律师质疑所谓“强奸”发生后,二人根本仍保持良好关系,女事主否认。

事主称被奸后曾想过自杀

女事主庭上称被强奸后曾想过自杀: “我曾经谂过自杀死咗就算,但问题唔完全系我度,点解要为咁嘅人死?”她亦想过沉默不报警,但她怕自己不站出来举报他,日后会有其他受害者:“如果他够胆用刀指住我话一齐死,日后识咗其他女仔,可能都系咁。”在丈夫鼓励下,她事隔7星期后才报案。

婚前两天才首见现任丈夫

庭上更披露,女事主在强奸案发生后与一名相识了仅3个月的台湾网友结婚,二人去年7月4日正式结婚,但原来女事主在结婚前2日才第一次与该网友见面。根据女事主和被告的WhatsApp记录,女事主曾向被告投诉被他妻子骚扰,但被告说他控制不到妻子,因为她患有躁郁症和精神病。

无报警因怕事件成新闻遭网民议论

主控下午覆问事时,问她为甚么不在被强奸当日立即报警,或者向朋友透露事件,女事主语带哽咽地称,知道事态严重,如果说出口,必然会成为新闻,亦怕网民议论纷纷,令她感到很大压力,又称:“(网上)会觉得点解呢个女仔咁?”认为网民会自行联想,并夸大事情,甚至把所有问题当成是她的错。她自言朋友不多,不想跟他们商量,怕他们会传开去。

事主指被告发脾气时像躁狂病人

主控又问她事发后为何仍与被告拍甜蜜合照,女事主强调是被告迫,又说:“佢话食完饭影相留为纪念,就唔再烦我。”她指被告曾承诺合照后不会再到她公司找她。她指被告经常以同样理由威胁她,她很害怕有一日被告会“发癫”拉她一齐死,形容被告发脾气时像躁狂症病人,会用力捉住她,说话很大声。

被告梁至威,32岁,报称任职鞋店售货员。他被控于去年5月16日在香港强奸及刑事恐吓21岁女事主,令女事主受惊。

案件编号:HCCC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