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义|㓥房围城 纳米楼激增 政府还要“研究”到几时?
本土研究社日前发表《纳锥之地——香港纳米楼研究报告2010-2019》,发现多个地产商在过去10年内至少推出8,500个面积不多于260平方呎的纳米单位,而每年落成量更由2010至2012年间的72伙,激增20倍至2017至2019年间的1,552伙,速度相当惊人。若要杜绝这种令港人居住质素不断下降的畸形房屋,首要制订人均居住面积标准,同时推出租务管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香港居民都能入住适切居所;然而,港府向来抗拒制订“硬指标”,至于租务管制,仍有待工作小组的研究,即使今年首季有望呈交政府,但仍不知当局要“考虑”到何时。
特首林郑月娥去年11月底发表的《施政报告2020》提到,自2017年上任后为了解决房屋问题,已制订多项新政,例如把“绿置居”和“白居二”恒常化、推出“港人首置上车盘”、提升公营房屋占比至七成;对于居住环境极为恶劣的市民,除了增建1.5万个过渡性房屋、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现金津贴外,也已责成去年4月成立的“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委聘顾问就应否推行“㓥房租管”收集社会意见,预计在今年首季完成后呈交政府参考。
小组设有三个专题小组委员会探讨与“㓥房”有关的社会、经济、法律等课题,包括由“政策二十一”就“租管”进行全港㓥房户抽样访问,由香港大学法律学系订定“㓥房”法律定义,委托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庄太量研究租管利弊等等。
行政长官“说得好听”,但房屋问题仍然水深火热,而根据政府往绩,即使有研究结果,最终不是被当局推翻,就是无疾而终,不知要“考虑”到猴年马月——例如2014年的《长远房屋策略》,经过一轮热烈讨论,租管最后沦为空谈。然而,租务管制一日“生死未定”,港人只会愈住愈细又愈住愈贵,继续被无良业主甚至地产商剥削。
事实上,租务管制本身就是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当中反对声音不外乎批评政府干预自由市场、影响物业回报、业主会走“法律罅”改向租客收取各种杂费等等;然而,这些理据明显不合理,关键在于政府能否正确认识、又是否有决心、魄力保障市民的居住正义?
首先,市场机制亦非完美,而香港房地产市场失效早已是社会共识,楼价和租金水平超出了基层市民的承受能力也早是人尽皆知的事实。部份㓥房户支付数千元的租金,换来的是人均居住面积仅数十平方呎的“蜗居”,政府理应介入实施租金管制来规管租金的上限,为市民提供应得的基本居住权利。
此外,租务管制的涵盖范畴理应包括租金制定、租金加幅、续租权及收回单位程序等,其目的从来都是管制任意订立租金、任意加租、任意逼迁等对租户不公的业主。在港英政府时期,港英政府亦曾制定不同的租务管制机制,让业主加租或藉租务审裁处调高“标准租金”的金额、部份物业豁免管制、容许业主申请收回物业及申请豁免管制等。可见,只要政府明晰租管细节,并且确保政策只针对那些“任意”的经营者,上述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不过,政府也应明白租务管制只是权宜之计,归根究柢,楼价与租金过高,最大原因在于政府的土地与房屋政策不善,令租客欠缺议价能力。而截至今年9月,公屋轮候册已多达156,400宗,一般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为5.6年,当中长者一人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为3.3年。市民等不及轮流公居,只能在没有选择之下入住“㓥房”,因此,政府加快增建出租公屋,缩短轮候时间,才是解决房屋供应问题的“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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