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退保.三】社会已有共识 政府决心才是关键
平情而论,不论是强积金制度或是其他长者扶贫政策,皆有不足之处和漏网之鱼,难以取代全民退休保障,成为“老有所依”的最后防线。事实上,周永新的研究团队和政府的公众咨询皆指出,各项民意调查及公众咨询论坛对退休保障的取态已今非昔比,多数市民支持设立免经济审查、由劳资官三方供款及透过增加对财团征收利得税的全民退休保障制度。可是,什么才是理想的全民退保呢?
虽然政府一直回避跟进全民退保的可行性,但坊间已有不少政党、智库和倡议团体提出具体的方案和落实细则,可供参考。总括而言,方案可分为多层保障(非全民)和全民划一金额、免审查的提案。
可是,诚如《香港退休保障的未来发展研究报告》(下称《报告》)指出,不论是民建联还是新民党的方案,改革现行制度并推行“多层保障”,其实亦难以平息全民退保的争议。由于两者方案的资金来源皆是政府,而非透过改革税务制度,筹募开支,故按《报告》推算,随着人口老化的高峰期即将到来,相应的恒常开支将不断增加。因此,倘若未来政府的财政收入因经济波动而短缺,当局或会要求雇主和雇员供款,或提高薪俸或利得税的税率,以补足资金缺口,届时定会面对不少阻力。
再者,尽管“多层保障”的申请门槛已略为调低,但设立资产入息审查的结果,实跟现行的制度相差无几。例如,民建联建议合资格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是65岁,须居港满七年,不应同时申领其他类同计划,再配合第三制资产审查计算给付金额。
问题是,这类保障方案可提供的替代率却与现有制度相若,为低收入及资产较少的人另设一层津贴,只能提升入息低于中位数的替代率,总体而言帮助不大。不过,既然周全的退休金制度乃是市民的基本权利,只要申请人达到特定年龄亦皆应有权享有,关键要点该落于如何诱使拥有相当数额资产者“自愿放弃”领取退保权利。
反之,工联会、全民退保联席和公专联提出的全民划一金额、免审查的方案,在可承担性和可持续性方面,的确远较多层保障来得稳建、全面。纵然全民划一金额、免审查方案所涉及的公共开支,必然较现时的保障制度高,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新增开支的资金来源并非单纯来自政府,而是透过强积金转移或额外供款、政府注资基金,或税务改革(轻微上调利得税),使政府经常性开支并无增加。
换句话说,由于全民划一金额、免审查的方案须另辟融资渠道,自然在可承担性和可持续性上来得稳建。除此之外,这三个为处于入息中位数人士提供的退休金额,其净替代率亦较现行制度有不同程度的优化。
虽然各界倡议的全民退保方案已有执行细则和影响评估,但如前所述,六十年代退休保障的讨论渐露头角,社会多年来仍然未有共识,而港府又被自由市场的迷思所困,致落实全民退保的步伐停滞不前,但近年民意才渐见共识。2015年年底,政府在《报告》公布之后,举办为期六个月的退休保障公众咨询,惟时任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曾经表明,政府对不论贫富的退保方案均“有保留”。同时,鉴于政府被公众质疑带有“预设立场”,理工大学在该咨询期同步进行的“香港市民对全民退休保障意见”研究,已反映出民意与公众咨询结果相悖。
据两轮研究指出,约有三分之二市民支持本港设立毋须入息及资产审查的全民退休保障;融资方面,较多市民愿意参与供款,但同时强烈要求政府和大财团在财政上作出更大承担;市民在赞成取消强积金对冲机制的同时,反对政府只以“取消强积金对冲机制”替代推行“全民退休保障计划”。由此可见,随着多年来的讨论、反思,以及社会大环境更迭,民众对全民退休保障的取态也有别于回归前,渐见共识。
不过,要落实全民退休保障,终归还须看特区政府有否意愿和决心,扭转承袭自英殖时期的管治思维。英治时期,港英政府往往只考虑短期的政治、经济利益,不愿对社会福利和劳工保障作出大刀阔斧的改革和投资,以便维持“行政吸纳政治”的有效性。情况犹如文首提及,虽然港府在“六七暴动”后推出多项福利政策,稳定民心,但同时亦要确保商界的利益不会被社会福利所削,故以公共援助计划取代全民退休保障。这种务实的管治权术,不单以菁英阶层的利益作首要考量,更抑制了社会目标及价值的公共讨论。更甚者是,回归后港府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取态,或多或少仍保留着英殖时期的框架和理性,变成了阻挡改革的惯常理由。
回归后,此等管治思维不但仍残留在历任官员中,更可见于《基本法》的文本内。《基本法》第107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财政预算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并与本地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而第108条则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参照原在香港实行的低税政策,自行立法规定税种、税率、税收宽免和其他税务事项。”理论上,尽管“量入为出”乃是管治应有之道,但当低税制和保守理财观念成为了经济发展的教条,这变相亦限制了社会福利的发展空间。
事实上,由英治时期财政司夏鼎基提出的“积极不干预”,到首任特首董建华提倡的“儒家管治”、曾荫权时期的“大市场、小政府”,以及梁振英政府的“适度有为”等施政方针,说穿了只是用不同的表述来包装不合时宜的理财哲学。
1966年至今,本港就设立全民退休保障的争论不断,但随着人口老年化和家庭结构改变,退休安老的担子亦会相对提高。政府必须认真、慎重地考虑,给予全港65岁及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一种定期发放、不设审查的退休金,以确保踏入暮年的退休长者即使面对命运的刁难,亦能靠着社会提供的基础保障,有尊严地安享晚年。
可是,即使设立全民退休保障渐见共识,若政府不敢或不愿撇弃僵化的管治思维,终究无济于事。回归后,港府承袭殖民地时期的新自由主义理念,过于侧重市场在资源分配的职能,完全忽略了无形之手衍生的分配不公。这种清规戒律一方面造就繁荣的虚象,另一方面则继续加深社会的贫富不均。现时不少长者老年并无财政依靠,是为放任资本主义促成的副作用,只有政府干预才是扭转市场分配不公的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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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节录自第184期《香港01》周报(2019年10月14日)《老年化不可逆 全民退保政府须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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