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二】政府无力监管拖延多年 谭骏贤︰区议会如“妹仔”

撰文: 欧阳翠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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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提到,就着上水区水货客扰民的问题,北区区议会设立“水货问题工作小组”,在会议上,议员曾多次提出问题没有改善的黑点、向相关执法部门查问巡查数据、就水货黑点要求部门加强执法等。小组更申请动用区议会两万元的“社区参与计划”拨款,以制作横额等宣传物品,劝喻不要在行人路上执拾货物等。区议会欠缺实权之下,每每无法解决问题之余,开会更只沦为重复又重复地,要求政府加强执法及质询相关部门的程序。在屯门那边厢,情况也没有相对更好。屯门公园的噪音问题,同样有议员跟进多年,但基于法例的力度不足,加上检控程序容易引起冲突,康文署也没有积极提出检控,在“大妈”进驻后,屯门区议会同样几乎无计可施。

承接上文︰【区议会.一】从光复上水 屯门公园行动   看区议会失效

屯门区议会也曾设有工作小组解决屯门公园问题,但当年甚至没有区议员想成为小组召集人。(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缺证据难检控 大妈重返公园

工党谭骏贤是其中一位较为积极跟进屯门公园问题的区议员,他上任后翻查文件,发现康文署在屯门公园开始大量出现歌舞表演,甚至不雅表演时,曾以《游乐场地规例》检控,但两宗个案显示,靠该条例执法很难解决问题:一来,职员须要求公园使用者当面指证噪音制造者,有机会被围观指骂甚至发生冲突;二来,即使成功检控,罚款金额只是800元或1,200元,对这些“收入”甚高的大妈团体而言损失不大,权当交付场地租金。

工党屯门区议员谭骏贤认为,从屯门公园问题可反映区议会失效。(高仲明摄)

2005年,康文署曾联同警方采取行动,却因证据不足而未能成功检控;2006年,康文署曾多次往屯门公园劝谕,不时遭听众阿伯包围争执,最严重一次,一名老翁跌倒斜坡昏迷,最后证实死亡。条例力度不足,但政府却迟迟未有修例,任由问题发酵。到今年5月,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终于讨论修例,但6月反修订《逃犯条例》风波发生后,议会也无法讨论了。

屯门公园大量出现歌舞表演,甚至不雅表演。(资料图片/蔡正邦摄)

7月6日,由网民和街坊发起的光复屯门公园游行在下午起步,数以千计参加者挤满屯门公园表达诉求。7月9日,屯门区议会开会,通过要求康文署取消自娱区。这个自娱区正正是区议会在2006年5月成立“屯门公园问题工作小组”后的产物。

当时,小组在屯门公园定立了两个自娱区和一个露天剧场,供市民免费使用,但须向康文署申请,并跟从小组厘定的音量标准,亦不可涉及商业成分。自娱区的原意是希望让欲表演人士有场地献艺的同时,居民不用饱受噪音滋扰。

事实上,区议会对于康文署人员劝谕及执法而引起冲突的问题无从入手,当年成立小组时,甚至没人愿意成为召集人,最终三名获提名的人当中,只有民主党区议员陈树英接受。

屯门区议会在光复行动后要求康文署取消自娱区,但自娱区正正是当年工作小组的产物。(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康文署在小组中和区议员研究解决方法,并邀请曲艺团体听取意见。署方曾提出透过三个月试验性质的“屯门区文娱曲艺活动推广计划”,提供免费曲艺场地,包括屯门游泳池壁球室、天后庙广场、山景社区会堂及屯门市中心社区会堂,以疏导曲艺团体及观众的需求,又建议安排区内长者地区中心人员到屯门公园,推广其他社区活动。署方亦提出在公园内安排免费娱乐节目,并在露天剧场安装隔音屏障或加设噪音减灭设施。

然而,其他租用场地气氛无法和公园相比,加上部份地区偏远,无法疏导使用者,其他社区活动也缺乏吸引力,导致问题未见改善。此外,安装隔音设施需额外拨款300万元,有区议员认为不划算,要求建筑署附设观景台,但即使技术上可行,却需多费200万元,而且只针对露天剧场,噪音更只可平均减少10分贝。

屯门公园的氛围是让“大妈”不愿离去的其中一个原因,背后还有涉及“生意”。(资料图片/罗国辉摄)

由于康文署难以检控,表演人士和听众“屡劝不听”,继续留守屯门公园。到后来“大妈”进驻,因涉及“生意”,更难驱赶。到今天,自娱区将被取消,但使用自娱区的人并非只有不雅人士,没有自娱区亦只解决了部份嘈音问题。更重要的是,光复行动后一度减少的“大妈”,早已逐渐重返公园。

未具法定权力 政府选择聆听

谭骏贤和刘其烽同样在2016年上任区议员,约三年多过后,二人深深明白区议会在架构上的局限—没有实权。谈到区议会为何如此无力时,谭骏贤说:“区议会的作用非常有限。在宪政架构中,区议会只是一个咨询架构,意思是没有法定权力迫使或订立议案要求政府做事。反过来,即使通过了议案,政府也可以继续不听取意见。”

刘其烽指出,政府部门向区议会展示的执法数字每每亮丽,但问题仍没有改善,区议员能做的也很有限。(龚嘉盛摄)

谭骏贤认为,所谓的咨询,其实是政府选择性聆听。“2017年9月,政府要征收屯门五幅地兴建公屋,当中有一幅与三级历史建筑‘青山龙窑’相邻。区议会反对了两次,但政府也照做,城规会照样通过。

政府钟意时就来咨询,比如‘一地两检’、‘明日大屿’便出动到副局长,建制派为保皇一般都会支持,当中代表什么意思?政府要取得共识、民意的时候就来区议会;区议会反对的时候,政府硬来也要做。《屯门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连很多保皇党都反对,城规会也照批。”

他又指出,“区议会没有法定的权力迫使政府工作,民意的反映只视乎政府想不想听,不想听时可以完全不理。”

谭骏贤认为,政府所谓的咨询只是选择性聆听区议会的意见。(高仲明摄)

谭骏贤以“妹仔”来形容现时的区议会,指政府当年把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杀局,种下了祸根,令区议会变得“无能”。

“当时他们的说法是叠床架屋,但其实反对杀局的人说过,市政局和区域市政局有很实质的权力,虽然是限于文娱康乐和环境卫生两大范畴。”他说。

区议会影响力有限,能做的也不多,这不止是民主派议员的想法,属建制派的工联会黄宏滔也认同。“看看现时区议会的职能,一直以来,区议会并没有什么实权,所有执行和法律方面的工作都分到不同的部门。区议会成立了那么久,大家对区议会有不同的期望,但那么多年来,我看不到有任何改变,我相信(区议会)可以有更大的作用。”

部份区议员未有积极推动公民参与,区议会恐沦为表态式的咨询架构。(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另一个区议会的弊端,是按照现时的行政架构,每区均设有地区管理委员会(区管会),由代表政府的民政事务专员(District Officer,DO)主导,民选的区议员反而没有主导权。

此外,区议员正副主席及其他小组委员会的主席是区管会的成员,均可就议题给予意见,而DO本身属公务员,由政务官(Administrative Officer,AO)担任,其工作重点在于让政府可以在地区顺利推行政策,以及解决地区的矛盾,不一定会从社区本身的民意或利益着眼。在部份委员会上,正副主席甚至会附和DO的决定,加上现时18区议会36个正副主席均由建制派垄断,他们的立场很多时都会一致,其他区议员往往无法主导任何议题。

继续阅读︰【区议会.三】议员短视:小选区制度 沦街坊保母

上文节录自第177期《香港01》周报(2019年8月26日)《区议会之“不能”与“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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