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畜”是怎样炼成的(一):标准工时遥遥无期

撰文: 陈珈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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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非专营巴士司机日做十多小时,为跑数放弃休息;有保安员每周工作逾72小时;有前线医护人员更接更,“挨义气”超时工作;不少酒店业员工连续工作十多天,被迫“卖”掉例假工作;会计界每逢旺季通宵达旦工作更几成定律……“挨得”成为各行各业的基本要求,“过劳”逐渐成为常态,背后是打工仔、执政者、政党皆不能忽视的困局。此文章为《香港“社畜”是怎样炼成的?》系列报道文章三之一

上世纪九十年代,日本出现一个新名词—“社畜”,意即工作时间长、压力大、拼命为企业付出的打工仔。同为亚洲发达地区的香港,不少打工仔自嘲“奴性重”,将工作置于首位,不断加班。根据瑞银2016年《价格与收入》报告,香港是平均工时最长的城市,每周平均工时为50.11小时,远高于全球平均工时36.23小时,也明显高于区内其他大城市如台北(41小时)、日本东京(39.5小时)及北京(37.42小时)。

然而,工时这么长没有问题吗?

世界卫生组织早前将“过劳”定义为“长期无法排解工作压力而导致的症候群”,列为会影响健康及令人求医的职业现象,其表现包括感到精神消耗或精疲力尽,对工作产生抽离、负面或怀疑的感觉,工作效率降低。这证明工时过长会损耗身心健康。去年香港神托会一项调查发现,三成在职受访者认为工作对其精神健康有非常负面影响,这种情况可能已是“过劳”的征兆。

按运输署指引,驾驶“特别更次”的巴士车长,工时上限为14小时。(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全港逾397万劳动人口共同构建国际上响当当的经济体。可是,亮丽的背后潜藏隐忧—打工仔就如一颗颗不断损耗的齿轮,一不小心便成为“过劳”的一员。究其原因,或要从下列三大问题说起。

“死几多人唔喺我哋考虑因素。”早前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这句话,令他继惹哭寻觅工作屡碰壁的婆婆后,再次被社会抨击凉薄。其时,立法会议员郭家麒斥责政府就标准工时立法问题一拖再拖,继而质问罗致光究竟还要“死”多少人,政府才会觉得需要推动标准工时立法?罗致光回应时重申社会对标准工时立法仍存分歧,并在郭家麒追问下,说出以上那句话。

郭家麒的质询不无道理。劳工处资料显示,过去五年,雇员在工作期间非意外猝死的592宗个案中,高达76%涉及心脏及脑疾病(表一)。当中,会计、法律、出版、设计等专业及商用服务业占的个案最多,共有120宗。虽然无证据显示这些猝死个案直接源于工作,香港亦未有定义“过劳死”,但坊间不时有声音质疑,部份个案会否与“过劳”有某种关连,并将矛头指向工时过长的问题。

“我相信他(罗致光)的意思并非这样(凉薄),不过政府亦有需要处理‥‥‥(标时)讲了那么久也没有,其实很失望。”香港大学防止自杀研究中心总监、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教授叶兆辉接受《香港01》访问时指出,香港现时没有“过劳死”个案,并不代表相关事例没有出现,只证明香港未能够与时并进,未能够为打工仔制订如标准工时等保障。

据叶兆辉观察,亚洲地区的雇员基于服从文化,较容易接受超时工作。他提到,日本有员工为了工作,不眠不休数天后猝死,法院最终判死者任职公司需向死者家人赔偿,相关案例对香港而言是一大警示,希望大众关注超时工作带来的社会成本。

叶兆辉希望大众不要忽略因为长时间工作带来的身心影响。(资料图片/吴钟坤摄)

回溯设立标准工时的原意,除了防止无偿加班的情况出现,更是防止员工因过劳而出现健康问题,并保障员工的工作生活平衡,让他们不用整天埋首工作,有更多时间发展个人兴趣、陪伴家人。相关讨论历经三任特首,港府曾于2013年设立由劳、资、官三方组成的标准工时委员会(标时会),惟未有达成共识,劳方代表在2016年更退出委员会。

标时会劳方委员之一的梁筹庭批评资方态度强硬,不认同就标准工时立法,双方只能“各说各的”。他当年接受媒体访问时概叹,“在此情况下,要看政府本身的取向,如政府现时仍指自己是中立、不偏不倚时,就没话好说了。”

可是,从《标准工时政策研究报告》中,不难看出政府轻视对劳动者的保障:“政府在研究标准工时的课题时,必须考虑本港的整体利益、经济发展步伐及持续性、社会整体的承担力,以及如何平衡雇主及雇员的利益。”

报告又指,香港的劳动人口素以“勤奋”及“灵活”见称,让本港即使面对激烈的全球竞争,仍取得经济发展及成就。一些商界代表亦频频以此论调为反对理据,过去标时会资方代表曾强调,设定标准工时会增加企业成本,影响本港竞争力。

随着劳方的离场,委员会最后推出“合约工时”方案,并获得政府接纳。不过,相关方案只规定雇主雇员在合约中标明双方协议的工时,及超时工作补偿包括超时工资或补假,即只要劳资双方你情我愿,工时多么不合理亦属合法,被批评是本末倒置。政府最终决定搁置“合约工时”立法,仅推行“行业性工时指引”,以及透过工时状况住户统计调查掌握概况。劳福局表示拟于2023年评估指引成效,始再进一步探讨改善工时政策可行方案。换句话说,标准工时立法继续推行无期。

劳资双方在标准工时委员会中无法达成共识, 源于资方不明白,工时长不等于工作效率高。 外国有不少数据支持,工作条件较好,员工生产力更好。
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教授叶兆辉

叶兆辉认为,劳资双方在委员会中无法达成共识,源于资方不明白工时长不等于工作效率高。他续指,在外国已有不少数据支持,倘使工作条件比较好,员工的生产力会更好。

他认为,当双方难有共识时,政府应该担当诱导者(facilitator),特别是资本主义下,劳资权力不平等,政府更应多一份承担,“应该要以人为本,官员亦要以人为本,那是紧要的。”

“以人为本”,是特首林郑月娥首份《施政报告》的背后理念。然而,大家所看到的却是政府未尽本份,就标时立法问题不断蹉跎。说到底,劳资关系不对等是造成标准工时设立无期的根本原因,当中迫使资方坐上谈判桌的“集体谈判权”,最能映照这种“不平等”。请继续阅读:香港“社畜”是怎样炼成的(二):缺集体谈判权 劳资难以对话

上文节录自第168期《香港01》周报(2019年6月24日)《香港“社畜”是怎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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