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赋权食环署移除阻街物 易腐烂物品可即时处理
政府针对店舖阻街、楼宇渗水、垃圾屋、虫鼠滋生、霸占公众地方以及非法张贴街招等情况进行公众咨询,收回意见后提出多项建议,包括赋权食环署人员移除阻街物品,订明管理公司有责任跟进大厦公用地方的虫鼠问题,并将未能找到物主的阻街物品移除时限由4小时大幅缩短至半小时。
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文件,交代修订环境卫生相关法例的公众咨询结果,以及有关法例修订建议。1,739份书面意见当中每项建议均获得超过八成支持。
处理店舖阻街时,若店主拒绝在指定时间内移走物品,政府建议赋权食环署人员独立移除物品,如当中有易腐烂物品例如鲜果蔬菜,食环署人员可以立即处理,毋须储存在冻仓内等待认领。如最终检控不成立,政府会参考现时规管小贩法例的安排,付出一笔相等于该些物品价值的款额。
让食环署人员可根据影片画面执法
此外,食环署人员可根据摄录机的影片,就涉嫌阻街要求相关店舖出示商业登记证。而罚则方面,政府倾向维持现时店舖阻街的最高刑罚,又指2023年10月上调罚则后食环署每月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大减80%,认为可先观察加强执法成效。
调整入屋调查时间 上调不遵从妨拟事故令罚款
楼宇渗水、冷气机滴水和“垃圾屋”问题方面,若涉事单位未能即时入内调查,政府人员会发出“拟进入处所通知书”。通知书现时的预约时间为早上7时至晚上7时,考虑到市民的生活习惯,建议调整为早上7时至晚上10时。
如市民不遵从“拟进入处所通知书”,政府建议订明为违法行为,可处罚款5,000元。此外,又建议提高不遵从“妨扰事故通知”和“妨扰事故命令”的罚则,前者由罚款1万元及每日200元调升至罚款2.5万元及每日450元。后者由罚款2.5万元和每日450元上调至罚款5万元和每日600元。
现时“垃圾屋”会要求单位占有人清理“扔弃物”(litter)或“废物”,建议“扔弃物”之中加入“物品(article)”,以避免不必要争拗。
私人地方收灭鼠通知 管理公司应跟进
有关虫鼠滋生问题,政府建议调高不遵从“消除虫鼠通知”判处的最高罚则,由罚款2.5万元及每日100元上调至罚款2.5万元及每日450元。
如食环署即时消灭私人地方的虫鼠,可向涉事处所负责人追讨相关开支。又建议管理公司加强私人处所的公用地方的管理角色,若食环署发出“消除虫鼠通知”,管理公司应协调跟进。
食环署现时会在受虫鼠侵扰的公众地方及私人处所放置捕捉器、藏饵容器等器材,建议提高干扰器材的罚则,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至于监测虫鼠滋生情况方面,政府建议授权食环署在合适情况下,有权在受虫鼠侵扰的地方包括商场、楼宇天井等设置器材或仪器,而干扰这些器材亦最高罚款亦是5,000元。
移走街上杂物通知时限 由4小时缩至半小时
放置杂物霸占公众地方方面,严重个案的罚则由罚款5,000元及每日50元,上调至罚款1万元及每日300元。而在未能找到物主的情况下,食环署会在物品上贴上“移走障碍物通知书”,通知书的时间亦建议由4小时大幅缩短至半小时,但会因应个别情况酌订定较长时间。
政府亦建议提高非法张贴街招的法庭判处最高罚则,由罚款1万元及每日300元,提高至罚款2.5万元及每日450元。
易拉架、A字板等物品阻街,现时可向法庭提出申请才可弃置或处理,建议授权执法人员移走、销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政府预计最快今年第四季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