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00政府律师出席国安讲座 林定国:落实国安法须坚持法治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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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今天在政府总部(8日)举行国家安全讲座,近400名政府律师参与。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指,要落实国安法,必须坚持法治原则,过程中必须“有法可依”及“有法必依”。而“有法可依”是要不断完善国安法律,确保手上的工具精良;“有法必依”是必须准确地执行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在有需要时在工具箱中找出适合的工具针对性解决问题。

他指,讲座要求所有能出席的政府律师与会,是因为在实战环境中,律政司不同部门均有机会碰到涉及国安的事情,因此必须要对国安保持高度敏感度、对国安法律有扎实的认识。

林定国强调,完善国安法律及确保法律得到正确执行,是律政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国安,既是法律责任,也是应有之义。他指《香港国安法》第10条,要求特区不同组识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大家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推广法治教育,包括国家安全教育,亦是他设立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其中一个目的。

他期望有一日,每一位市民大众,不论背景,都会自动自觉遵守及尊重国安的法律。他形容这是一个非常艰巨且长远的目标,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必须有愚公移山的精神;同时坚守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必须以身作则,由自身做起。

林定国指今天的讲座是一个开端,往后将会要求定期及恒常举办国家安全的活动,也会考虑邀请其他人士如外交部驻港公署、执法部门等代表分享与国安相关经验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