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成立“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 林定国:制度信心要靠教育

撰文: 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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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今日(2日)宣布成立“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担任主席,副司长张国钧为副主席,负责统筹及协调推广法治的认识及正确理解,全方位加强本港法治教育及培训,林定国坦言:“要巩固社会各界对法律及司法制度的信心,必须透过法治教育深耕细作”,料下半年将透过“法治教育领袖培训计划”加强社区法治教育。

林定国。(资料图片/夏家朗摄)

委员会将联同相关政策局、司法和法律界及法律学院代表,负责就律政司在香港推广法治教育的策略及项目计划提供意见及协助,并促进政府部门和相关非政府机构就推广法治教育工作上的协调与合作。督导委员会争取在本月内举行首次会议。

督导委员会将为律政司即将展开的“法治教育领袖培训计划”提供意见和协助。计划旨在社区不同层面培训相关界别的“培训者”,并为“培训者”制定培训教材,内容以法治理念为主轴,涵盖《宪法》、《基本法》、《香港国安法》、香港普通法制度的主要特点,以及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等。

林定国说:“要巩固社会各界对法律及司法制度的信心,必须透过法治教育深耕细作,令市民大众正确认识和理解在‘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和法治体制。”

他表示期待与督导委员会成员积极合作,落实“法治教育领袖培训计划”,并期望“培训者”在下半年走入社区,启动推广法治的工作,让市民大众加深了解法治的内涵、香港普通法的特质和优势,以及香港法律制度的重点内容,从而建立对法治的尊重,并自觉成为法治的守护者,共同说好香港的法治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