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免针纸遇“滑铁卢” “以结果为目标”忽略程序公义?
新政府上场刚过百日即遇“滑铁卢”,废除两万几张涉嫌滥发的“免针纸”决定遭推翻。高等法院在郭卓坚的司法覆核案中,裁定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无法律权力撤销免针纸,更提到在司法覆核获批后,政府才根据防疫规例刊宪废除免针纸,此前只发新闻稿,而最重要的是相关规例并无就此赋权局长。
民主党医疗政策发言人袁海文接受《香港01》查询,指新政府强调“以结果为目标”,不时被质疑忽略程序公义。废除免针纸正正显示,这种施政理念轻视程序公义,与李家超多次提及“不符合法律的措施,政府不会做”相违背,希望政府汲取教训。
过往司法覆核案件八成多港府胜诉
过往司法覆核案件八成多都由港府胜诉,有法律界人士解释,因为政府一般行事谨慎,并且会经过法律风险评估,民间要挑战政府行为其实很难。而司法覆核案件并不少,只是轰动的不多,而近年较广为人知、而又成功挑战的,当数反修例期间警员未展示编号,被裁定违反《人权法》,时隔两年,警方至今仍在上诉。
今次政府宣布相关免针纸失效,起初只是透过新闻公告,政府一方在庭上辩称是以行政手段“不承认”免针纸,法官则批评当局“玩文字游戏”,一直未厘清法律理据,到司法覆核获批后,政府才根据防疫规例刊宪。不过无论程序先后,法官都明言局长只可以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L)对免针纸施加限制,但这条法例没赋予局长相关权力,所以即使免针纸效力成疑,亦只能交由法庭裁决。
汤家骅归咎疫下立例赶急 条文未够精准
汤家骅则认为,制订有关规例时正值疫情,情况赶急,政府须在短时间内草拟法例,条文因而未够精准。败诉并不意味本届政府重视结果而忽略程序公义,亦非征询过法律意见后,就必定没有争议。他相信局长当初用权必定认为做法合乎法律:“局长唔认为自己无权,但唔同人有唔同理解,唔系都唔洗打官司啦。”他强调,法庭的裁决只关乎如何理解法律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并非道德或政治判决。
袁海文吁尊重法庭裁决:再修例乃输打赢要
袁海文则认为,事件是新政府“以结果为目标”轻视程序公义的典型例子,他说《紧急法》确实赋予政府很大权力,但为了废除免针纸,再加以援引修例对维持公众信任并非好事:“政府锐意‘抢人才’,外来人才都重视政府系咪尊重法庭裁决,修例代价太高,无必要为啖气输打赢要。”
他续指,该两万几张免针纸只有三个月限期,相信不会造成很大防疫缺口,所带来的传播风险亦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