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被“暂缓”?李家超:要立得到位 不希望有任何修改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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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李家超近日出席电视节目时表示,不希望23条立法后要再修改,故时间不是最急切考虑。李家超今日(5日)在出席行会前被追问23条立法会否在任期内完成或被“暂缓”时,指23条立法是宪制责任,所以会尽快立法,但不希望立法后又要修改,所以要立得到位、做好法律研究。
他强调会和行会成员以认真和谨慎的态度,判断23条立法所带来的“最严重的国家安全风险”,以完善立法工作。

李家超特别提到,行会召集人是叶刘淑仪,对相关立法工作很有信心。(卢翊铭摄)

李家超指出,在考虑采取何种参考时会审视不同国家,尤其普通法地区,并针对香港的实际国安风险,以及现时国家在整体国际形势下,判断需要面对的风险,从而完善立法工作。

他又说,对这方面的工作能够到位非常有信心,尤其是行政会议召集人由叶刘淑仪担任,大家会很认真讨论立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