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人代拟改选制 明文禁国安犯参选 王晨:确保都是爱国爱港者

撰文: 高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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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今早(5日)开幕,其中一项议程是审议下一届港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就《草案》作说明,港区人代名额为36人,与今届相同,由选举会议投选产生。

王晨指,全国人大去年完善了香港选举制度,修订了《基本法》附件一、二,重构了选举委员会。选委会委员中的中国公民,将组成投选新一届港区人代的选举会议,他指安排充分体现“爱国者治港”,不超过1,500人的规模亦都比较适当,结构更加优化。草案亦规定,任何人因危害国安被判有罪,即丧失参选资格。

中国公民选委组成“选举会议”

王晨说,全国人代必须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得危害国家安全,《草案》将规定任何人因危害国安而被判有罪,即丧失参选资格。相关人士由选举会议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决定,不将其列入候选人名单、从候选人名单中除名、确定代表当选无效,或确定终止其代表资格。草案亦规定,候选人的提名人数为15人。

王晨指,继续透过具广泛代表性的选举会议,提名并选举产生港区全国人代,做法经实践证明是可行的。这个选举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主席习近平,关于港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可确保港区人代都是坚定的爱国爱港人士。

现时选举会议包括前议员 约10%为泛民人士

回归后的港区人代一直由选举会议选出,成员包括特首、对上一届选举会议成员、时任香港全国政协委员、选委会的中国公民。因此,每届“选举会议”人数不断累积增加,现届约有二千人,包括约200名民主派人士,例如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前主席何俊仁及多名立法会前议员等。今次变动意味著这批民主派人士,无法再自动续任选举会议成员。选举委员会将进一步独揽选出港区人代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