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惠宁:不尊重中共领导即否定宪法 要进一步落实维护国安机制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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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网上座谈会今日(4日)举行,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联办主任骆惠宁等均发表演说。

骆惠宁表示,维护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就必须尊重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承认《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至高地位,不尊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忘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怎样来的,实际上就是否定“一国两制”的宪制根基。

他又提到,2019年“修例风波”,严重挑战《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严重冲击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严重威胁特别行政区政权安全和国家安全。全国人大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先后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作出决定。

骆惠宁又表示,未来要进一步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健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对中央政府负责的制度,完善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机制。

以下是骆惠宁演说全文:

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这次座谈会聚焦“宪法与‘一国两制’”开展研讨,对于充份认识《宪法》对“一国两制”实践的根基和保障作用,巩固拓展香港由到治的大势,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我有三点意见与大家分享:

第一,《宪法》确立“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根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第62条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规定中,第14项规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由此确立了构建“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宪制根基。没有《宪法》的授权,就没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没有《香港基本法》,就没有“一国两制”方针具体化、法律化、制度化,就没有香港回归时的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区行政区的宪制基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力量,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也是《宪法》的明确规定。维护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就必须尊重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承认《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至高地位,不尊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忘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怎么来的,实际上就是否定“一国两制”的宪制根基。根深才能叶茂,只有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坚决捍卫《宪法》权威,“一国两制”实践才能保持正确方向。

第二,《宪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香港回归祖国后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在《宪法》和《基本法》的保障下,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多次作出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五次解释《基本法》,从宪制层面解决了一系列特别行政区自身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有力保障和支持了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大家知道,一段时间,在各种内外复杂因素影响下,“反中乱港”势力也在不断滋长,2019年发生“修例风波”,香港一度出现“港独”猖獗、“黑暴”横行的严峻局面,严重挑战《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严重冲击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严重威胁特别行政区政权安全和国家安全。非常时刻,中央果断出手,全国人大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先后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作出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依决定进行相应立法和修法,堵塞了重大法律漏洞,维护了社会安宁,保障了政权安全,带来了香港局势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实践告诉我们,《宪法》和《基本法》对“一国两制”实践的保障作用,不仅体现为正常状态的规范调适,更彰显于非常时刻的正本清源、拨乱反正。

回溯“一国两制”实践历程,中央始终坚持依法治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每一次对宪制权力的运用,都向世人昭示了一个真理,要维护香港同胞的整体和根本利益,要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就离不开《宪法》和《基本法》的保驾护航。

第三,《宪法》引领“一国两制”事业与时俱进。《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中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正在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一国两制”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道路上,香港不但不能缺席,而且应当与时俱进,充份发挥独特作用。实现这个目标,离不开《宪法》和《基本法》的引领与保障。为此,要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健全中央依据《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进一步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健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对中央政府负责的制度,完善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机制。同时,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不断增强香港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

展望未来,我们坚信在《宪法》和《基本法》的规范指引下,随着“爱国者治港”原则全面有效落实,香港将实现良政善治。这一过程必将是港人当家作主与依法港有机统一的过程,也必将是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依法保障的过程,是香港社会不断进步和个人不断发展的过程,香港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