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案|陆委会吁港府回应司法互助请求 才有陈赴台入境问题
撰文: 林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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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发港府修订《逃犯条例》的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因洗黑钱案刑满出狱近两年,死者潘晓颖母亲近日再公开呼吁,特首林郑月娥在余下9个月任期内解决事件。协助陈同佳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指,陈同佳何时赴台要视乎手续批准情况,保安局则批评台湾操弄政治,认为只要台湾批准陈入境,事件就得以解决。
在台湾,陆委会回复传媒查询时指,案涉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的行使,必须先由台港双方政府谈好相关事宜,才有陈同佳赴台入境问题。声明重申,已经一再呼吁港府,应务实回应台湾早先提出的司法互助请求。
港、台政府就陈同佳案件多番角力,台方要求建立正式“司法互助”处理案件,届时陈便可依循安排入境“投案”,但港府批评台方政治操作事件,强调香港《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不适用于台湾,法例只容许搜证所得用于本港案件,移交陈并无法可循;只要台方批准入境,陈便可赴台“自首”,双方警务单位可随即研究行程安排。
陆委会:未有司法互助影响证据合法性
台湾陆委会以书面回应传媒,指基于证据的完整性及合法性不容被挑战,坚持港府应务实回应司法互助请求,才能将犯嫌绳之于法,实现司法正义。今年3月,陆委会主委邱太三曾放软口风,指双方可就个案签订司法互助中的暂时性协议,确保移交“证据合法性”。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出狱近两年,至今仍未到台湾自首。死者潘晓颖的母亲日前表示,台港双方仍就移交案件各持己见,呼吁管浩鸣牧师帮助解开死结,又希望港府用域外法权在港审理案件。不过,保安局回应指案件发生在台湾,台湾当局已掌握主要证据,形容争拗是政治操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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