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台方准陈同佳赴台方可了结 不评论是否受警方保护
撰文: 杨倩
出版:更新:
触发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前年10月因洗黑钱案出狱后,曾公开表明愿意赴台自首,但至今近两年一直未成行,台、港政府多番角力,互批政治操作。
保安局回复《香港01》查询,指只要台湾当局不再政治操弄,容许陈同佳赴台,案件就会了结;香港现时没有法例容许政府强行将陈同佳送到台湾,政府亦没有权就自首的事,代陈同佳作决定或安排。另外,发言人说,不会评论任何人是否受警方保护。
“台湾杀人案”女死者潘晓颖的母亲表示,希望协助疑犯陈同佳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帮忙劝说各方尽快解决问题,包括由陈同佳亲自带同证据到台湾自首。她表示,既然现时香港和台湾双方各持己见,是否可以重新考虑在香港审理这宗案件,希望特区政府能在本届任期内解决案件,她又质疑,警方为何现时仍要“保住”这个人。
保安局发言人指,特区政府一直希望陈同佳尽早赴台承担法律责任,这点由始至今都没有改变。香港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不适用于台湾,法律亦只容许就针对某案件展开刑事侦查而取得的证据用于该香港案件,港府必须依法办事。
发言人指案件发生在台湾,当局已掌握有关案件的主要证据,包括法理鉴证、闭路电视纪录等,只要台湾当局不再政治操弄,容许陈同佳赴台,案件就会了结。特区政府已多次指出,解决事件的主导权在台湾当局,只要台湾当局批准陈同佳入境,双方警务单位可随即展开行程安排研究。
陈同佳案|潘晓颖母促林郑任内解决 管浩鸣:自首视乎手续批准陈同佳案|潘母促管牧助移交 盼林郑任期内解决案件﹕低微嘅要求驻台经贸办停运 学者:港台官方交流倒退 陈同佳移交难有进展选委会|管浩鸣现身投票:陈同佳定回台自首 何时起行问台湾政府陈同佳案|台陆委会吁签司法互助暂时协议 港警方可取得所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