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拒宣誓或视作从无上任 可悉数追讨薪津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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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211名区议员分批宣誓,今日(10日)由港岛区区议员“打头阵”,宣誓前仍然在任的港岛区议员共25人,当中15人是民主派。阵营内的东区区议员蔡志强,宣誓前半小时在社交网站宣布绝不宣誓,强调自己不会效忠政权,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随即宣布蔡志强离任。
其他民主派包括涉及初选案的湾仔区杨雪盈及南区彭卓棋已经完成宣誓,但是否有效或存疑有待政府公布,徐英伟监誓后称会依法办事,今日内会发稿交代。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结果出炉后,失去资格的区议员将分为三类,薪津安排有别。以蔡志强为例,根据《基本法》第104条及全国人大释法,如果拒绝宣誓有机会被视为从来没有正式就任,上任至今获发的一切薪津可能全数被追讨。
260名辞职区议员可避过追薪?
立法会5月通过修例引入区议员宣誓制度,及后迟迟未公布具体安排,反而屡传区议员一旦宣誓被递夺资格,将被追讨薪津,触发民主派区议员离职潮,宣誓前已有260人离职、8人因离港或扣押失去议席。宣誓前辞职是否真是可以自保?汤家骅认为,既然当事人已经离职,又未有参加宣誓,当局便难以断定他们没有正式就任,故此没有追薪问题。
宣誓后被判无效 追薪视乎何时失资格
今日完成宣誓的14个民主派区议员,包括涉及去年初选案的杨雪盈及彭卓棋,两人都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现正获准保释;民主党东区苏逸恒当时也有参与初选协调。有传涉事的都是高危人士极可能被DQ,徐英伟指稍后会统一公布,有多少人宣誓有效,又对多少人的宣誓有效性有疑问。
汤家骅指,若果完成了宣誓而被裁定无效的区议员,则要视乎当局公布的详情,该区议员是从来没具备合法就任区议员的条件,抑或由甚么时候起丧失资格。如果属前者,同样有机会被追讨自上任以来的薪酬。换言之,生杀大权掌握在政府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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