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宣誓设衣饰指引 不得戴猪嘴头盔 禁穿泳装、球衣、瑜伽裤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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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今日(9月7日)公布区议员宣誓详情,今日分批向在任区议员发出邀请函,分4批进行宣誓,首批为港岛区议员,将在本周五(9月10日)在北角社区会堂进行。
今日已陆续有港岛区议员收到邀请函,时间定于周五上午9时正,区议员可以选择以粤语、英语或普通话作宣誓。其中《宣誓须知》对于宣誓的程序、衣著等有非常详细规定,例如宣誓者必须穿著商务服装,服饰应整齐得体,不得穿波衫、紧身运动裤;如被发现衣物或口罩有政治化标志,或被拒绝进行宣誓,并不会重新安排宣誓,换言之有机会被DQ。

迟到者、受酒精影响或被拒入场

《宣誓须知》规定,区议员必须按照预先选择的版本及语言,读出誓言或誓词内的字句。当区议员进行宣誓前,工作人员会将区议员预先选择的誓言或誓词文本交给区议员,以便区议员带同文本到指定位置进行宣誓。除正在宣誓的区议员外,其他区议员在宣誓进行时均须就座。

场地亦有多项规则,包括主办单位有权拒绝迟到者入场及中途离场者再次入场;除非得到主办单位许可,出席人士不得携带任何主办单位认为可能影响宣誓仪式进行或对在场人士造成滋扰、不便或危险的物品进场,包括体积过大的物件、扬声器/扩音器、雨伞、防御性装备(如俗称“猪嘴”的防毒面具、头盔)、旗帜、横额或彩旗。

头盔、“猪嘴”一律不得带入宣誓会场。(资料图片)

场地保安人员可截查或阻截任何对活动安全和秩序构成威胁的人士,包括受酒精或药物影响及管有危险物品或物质的人士,有关人士可被禁止入场或被逐离会场;主办单位可拒绝任何不遵守场地规则的人士进场或要求有关人士在进场后离场。该等人士离场后不得于宣誓仪式进行期间重返会场。

▼去年12月常任秘书长和部门首长宣誓情况▼

衣物口罩有政治化标志、穿无领上衣不得入场

宣誓人衣饰指引则提到,宣誓人必须穿著商务服装,服饰应整齐得体;穿著不恰当的服饰或会被监誓人视为违反真诚及庄重宣誓的要求,拒绝有关人士进行宣誓,并不会重新安排宣誓。不恰当的服饰或装束包括但不限于:

整体衣饰

• 展示政治化标志、口号或标语的衣物/配饰/口罩;
• 暴露、淫亵、不雅或令人反感的衣物/配饰/口罩;
• 展示商业性质广告的衣物(包括运动队伍、联赛、锦标赛等的宣传和广告);
• 破损或有破洞的衣物;
• 任何种类的制服;
• 运动装;
• 泳装;及
• 面具。

上身类

• 无领上衣(如圆领、V领T恤);
• 背心/无袖上衣;
• 运动上衣;
• 汗衫;及
• 运动套装。

下身类

• 短裤;
• 工人裤;
• 牛仔裤;及
• 运动裤/紧身运动裤/瑜伽裤。

覆盖头部衣物

• 各类帽子;及
• 任何覆盖头部的衣物(因宗教或医学理由而配戴者除外)。

鞋类

• 人字拖鞋、凉鞋/拖鞋、露跟鞋、运动鞋;及
• 任何种类的露趾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