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裁法︱郑若骅︰列附件三言之尚早 强调只针对不合理制裁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上月底访京,与多个部委官员会面及签合作文件。她接受多间本地媒体访问时指出,确实曾与内地法律部门讨论《反外国制裁法》法律观点,至于是否把有关法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以全国性法律形式在香港实施,目前言之尚早。她又强调,法律只针对外国的不合理制裁,呼吁外界不用过分忧虑。
郑:如无人违国际法 法例不须动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本月17至20日召开会议,议程包括增加香港及澳门《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决定草案的议案。消息指,议程涉及将《反外国制裁法》列明适用于港澳。
郑若骅指,明白到有很多人担心,但认为不用过分忧虑,并从国家层面去看待此事,因法律只针对外国不合理制裁。她指如有国家对其他地区实施“所谓制裁”,那不符合国际法层面,其他国家也可以作相应、合乎比例的反制措施。“《反外国制裁法》的重点是‘反’字。”她认为如没有人违反国际法,《反制裁法》根本不须动用。
被问到《反外国制裁法》会先经本地立法还是直接实施,以及如果不配合反制的法律责任属民事或刑事,郑未有正面回应,只表示目前对条文的理解仍属早期探索阶段,适时会讲解具体操作和实行形式。
郑若骅本人,连同特首林郑月娥等官员,去年也被列入美国制裁名单,她在访问中回应指:“虽然我们受到制裁,但与国家14亿人民利益相比,与国家统一、主权和发展利益相比,我们个人利益是微不足道的。”
司法改革不能“不合乎比例”
有意见指自去年实施《港区国安法》开始,中央以全国性法律形式将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已成“趋势”,郑若骅认为有关说法“绝对错误”,因《基本法》本身已订明,涉及外交、国防等不属于香港自治范围事务的法律,可列于附件三实施。
被问到首宗《港区国安法》案件被告唐英杰被判囚9年、法庭亦裁定“光时”口号可被理解为有“港独”意味,是否有震慑力。郑若骅表示由于上诉期未过,不会评论,又指律政司会不时因应新的案例,于处理其他案件时考虑增加控罪。
至于“司法改革”议题,郑若骅回应指改革不能“不合乎比例”,她指司法改革“每天都在发生”,司法机构修改某些规则时,也是司法改革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