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修例|立法会二读草案 曾国卫否认修例是公权力无限扩张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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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今(21日)通过首读及二读《2021 年个人资料 ( 私隐 ) ( 修订 ) 条例草案》,草案建议将“起底”行为刑事化,并赋权个人资料私隐专员调查及检控,可要求海外社交媒体平台等移除“起底”内容。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二读发言时表示,在反修例运动期间,起底行为愈来愈猖獗及恶劣,有人甚至上载幼童的相片及个人资料,扬言要带同麻布袋“接放学”,意图威胁及恐吓当事人,社会不能够容忍,有必要修例。
他称,不能认同有人形容修例是公权力的无限扩张,“市民的个人资料被公开,连家人、小朋友也不放过,令他们惶恐度日……这些侵犯别人私隐甚至对别人造成实质伤害的所谓‘自由’,是否已经超越了社会道德的界限、又是否需要受到适当制约呢?”他强调修例只针对恶意起底的人士,不会影响新闻及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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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卫斥海外媒体借修例炒作

曾国卫指,私隐专员公署过去两年处理超过5,800宗“起底”个案,要求网络平台移除超过6,300条涉及“起底”的连结,但由于《私隐条例》并无特别针对“起底”行为的罪行,在调查、执法和检控方面都遇到不少挑战,加上公署的要求在法律上不具强制性,只有七成连结在公署要求下被移除,政府有必要尽早立法针对性地打击“起底”行为,以保障市民大众的个人资料私隐和身心安全。

曾国卫批评,一些海外媒体借《条例草案》大做文章,表示一些海外网络服务平台会因这项立法而停止在香港提供服务,虽然亚洲互联网联盟已澄清旗下成员无意撤离香港,但部份海外媒体仍然继续炒作。他强调法例主要针对恶意“起底”的人和讯息,而非针对任何服务提供者。

对于有业界表示关注“封网”问题,曾国卫说,根据过去两年经验,当发现有“起底”讯息时,会先要求有关网络平台删除“起底”内容;若有关平台不合作,才会考虑联络网络服务供应商,进一步要求移除部分或整个网站,而相关情况甚少出现。他指,即使“封网”,所指的是封闭个别载有“起底”内容的网站,而非封锁互联网上的资讯流通。

政府“起底”行为,提出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将获赋权调查及检控。(资料图片)

曾国卫称修例保障新闻、言论自由

曾国卫指出,《条例草案》在保障私隐和保障言论自由之间已取得合理平衡,《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资讯流通以至合法的新闻活动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他续指,若容许传媒获绝对豁免,等如让报章或其他媒体可以任意公开任何人士的个人资料,是不可行的,并非言论自由和保障私隐的合理平衡,亦不符合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