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苹果》或持壹传媒股份会否犯法? 李家超:视乎行为意图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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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国安处今早(17日)拘捕《苹果日报》五名董事,涉嫌违反国安法串谋勾结境外势力;另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引用《港区国安法》条文冻结《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1800万元资产。
李家超中午见记者时,被问到若市民订阅《苹果日报》或持有壹传媒集团股份,会否被视为资助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他回应称,任何行为是否违反《国安法》,要视乎其行为目的及意图,若并非危害国家安全,则不受法例规管。
李家超又指,《苹果日报》日后运作要交由公司决定,但强调已根据《国安法》条文冻结1800万怀疑与犯罪相关的资产,除非获其批准,否则不能动用。
7月1日前整顿《苹果日报》?李家超:警方按实际情况、证据行事
政圈一直盛传政府会在7月1日前整顿《苹果日报》,被问到《苹果》会否在7月1日当日没报纸出?李家超未有正面回应,仅强调香港是法治的地方,警方会按实际情况、证据、法律赋与权力行事,任何可行措施都会考虑。他强调危害国家安全是严重罪行,警方会严厉打击,又指对警方搜集证据充满信任,相信行动能收到实质效果。
▼警方国安处拘捕5名壹传媒高层并到壹传媒大楼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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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否叫《苹果》员工“跳船”? 李家超:每个人决定都是自行选择
被问到会否叫《苹果日报》员工“跳船”,若“跳船”能否保平安?李家超回应说,涉及参与、协助、教唆及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行都是违反《国安法》,强调每个人的决定都是自行选择。他多次表明,不应将一般传媒工作的记者与这次行动扯上关系,强调这次涉及刑事串谋罪行。
李家超又指,警方行动绝非针对传媒工作,亦不会对其他传媒采取行动,但称若调查中发现其他人士参与参与、协助、教唆及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会因个人行为犯法而采取行动,与传媒工作无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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