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苹果》数十篇文涉危害国安 强调行动无关一般新闻工作
警方国安处今晨(17日)拘捕5名壹传媒集团董事,指他们涉嫌违反《国安法》第29条“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涉嫌刊登数十篇呼吁外国制裁香港及中国的文章。被捕者包括壹传媒集团行政总裁张剑虹、营运总裁周达权、《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副社长陈沛敏及执行总编辑张志伟。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午(17日)会见传媒时表示,《苹果日报》有数十篇文章呼吁外国制裁及对中国及香港采取敌对行动,并于网上报道危害国家安全。他指出,所拘捕5人涉及3间《苹果日报》出版和网上业务公司董事和负责人,在营运方面担任重要角色,警方在搜证期间将检走证物,当中不论是否新闻资料,并会冻结与罪行相关财产,约涉及1800万元资产。
行动与新闻工作无关 吁市民切勿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
李家超强调,警方将积极调查案件,不论在集团内外,若有人涉及参与教唆或资助相关罪行,警方必定追究到底。他又强调,今次行动与一般新闻工作无关,只是针对有人利用新闻工作做工具及保护伞作掩护。
李家超又指,冻结犯罪分子财产是国际公认做法,而“黑钱”有别于普通市民的财产,他呼吁市民切勿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以免后悔莫及。
被问到根据《国安法》21条,若市民现时订阅《苹果日报》或购买苹果股份,算不算资助苹果,会否违反《国安法》?另警方现时冻结苹果等三间公司涉1800万资产,涉及整个公司运作或只有1800万?同时警方拘捕五名高层、冻结1800万资产,是否变相令《苹果日报》停刊?
李家超表示,任何行为是否违反《国安法》,要视其行为的意图,若一个人目的不是危害国家安全,就不受法例规管。他又指,冻结苹果等三间公司涉1800万的财产,是根据《国安法》,保安局局长可冻结有理由怀疑涉相关罪行的财产,除非获他批准,否则不能处理有关资产,他强调细节要按冻结通知执行。
不会披露涉案40篇文章 无计划对其他传媒执法
被问到涉案的40篇文章,是引述式报道抑或社评,李家超指调查仍在积极进行中,会跟律政司讨论有关证据,现时不会披露,但强调有证据显示被捕者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计划。
被多次追问传媒如何区分犯法界线,会否误堕法网,李家超强调,传媒进行新闻工作时只需考虑目的及意图是否合法,又指警方并非针对传媒工作,亦无计划对其他传媒采取执法工作,警方一直是依法及证据行事。
对警方行动有信心
有记者问及,局方对五名高层入罪有否信心,另有传政府7月1日会整顿《苹果日报》,局方能否确保7月1日前苹果无报纸出?另外局方指被捕人士属犯罪分子,会否称《苹果日报》为犯罪集团,会否叫苹果的员工“跳船”,若“跳船”能否保平安?
李家超称,警方根据事实、证据行事,强调对他们的行动有信心,亦相信会有实质效果。他又指,香港是法治的地方,任何都依法行事,在法律容许的情况下,任何可行措施都会考虑。李家超强调,任何人涉参与、协助、教唆都是违反《国安法》,强调每个人的决定都是自行选择。他认为,不应将一般传媒工作的记者与这次扯上关系,强调这次是刑事串谋行事。
▼警方国安处拘捕5名壹传媒高层▼
冻结《苹果》等3间公司资产共1800万元
警方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早上联同警方刑事部及机动部队500多人,搜查《苹果日报》厂房及多处地方,拘捕5名男女,他们涉嫌串谋其他人呼吁外国或组织对中国及香港特区政府实施制裁。
李桂华指,国安处调查发现2019年至今,《苹果日报》实体报纸及网上,有数十篇文章涉嫌呼吁外国及其他组织制裁中国及特区政府。被捕人士包括苹果日报公司董事、东主、出版人及编辑等,警方行动继续,不排除或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又指,按保安局局长命令冻结《苹果日报》等3间公司,共1800万元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