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景华忧规管“假新闻”损言论自由:会混淆不实和官方不同意讯息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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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处长邓炳强较早前狠批《苹果日报》一份针对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头版报道,指如有人尝试利用“假新闻”危害香港,警队将会作出调查、拘捕及检控,又指“假新闻”与国家安全有直接关系。近日港澳办、中联办、亲中媒体等,都先后“放风”指要监管“假新闻”媒体。
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景华今早(20日)于港台节目上表示,规管“假新闻”/“不实讯息”最大的问题是,法例可以任由政府、执法部门去诠释和运用,执行起来很多时会混淆了“不实讯息”和“官方不同意的讯息”,甚至官方媒体自身有时候都会散播不实讯息,但无人能够监察。以海外经验来说,这类法例最终很多时都会影响新闻和言论自由。

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警方铁路应变部队向参观小学生展示冲锋枪等装备,其中有学生持玩具枪指向同学。《苹果日报》引述网民意见称,画面令人联想起8.31太子站事件,被邓炳强批评“煽动仇恨”、“假新闻”。(路透社图片)

忧法例易被拿作政治用途

傅景华指出“假新闻”这字词,主要常用于外国政客,但很多时所指的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新闻”,而是“不实讯息”。他指,海外不少地方例如新加坡等,立法管制这类讯息时,都会遇上许多实际问题,经常引发争议。

傅指出,这类法例下政府往往有权要求某些网页内容下架,要求对方修改或是加上官方态度,会涉及新闻、言论自由的争议。况且,相关法律是由政府、执法部门执行,现实上存在许多政治争议,例如谁人有权决定甚么是“假新闻”的问题,像今次香港警方不同意一份报章刊登相片的安排,但到底这是否算“假新闻”?“法律好多时由行政、执法机关去诠释,好多情况下,(政府)会混淆咗不实信息,同埋(官方)唔同意嘅讯息。”在某些情况下,法例甚至会根据行政机关的理解、政治需要去执行。

更进一步地,傅景华指有时候官方媒体、亲建制的政治人物也会传播一些不实的信息,如真的立例规管“假新闻”,到底会否针对所有讯息,是个疑问。因此,他认为立法监管“假新闻”,最大问题还是有没有足够力量制衡、当事人可否上诉等问题,而据过往经验,相关法例对新闻、言论自由都有所冲击。

傅景华。(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