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访问|新型国安风险“隐蔽” 须持续完善法例维护香港地位

撰文: 冯子健
出版:更新:

《香港国安法》实施五周年之际,港澳办主任夏宝龙赴港调研,出席论坛时提醒香港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必须统筹好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更加重视非传统安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接受《香港01》等传媒访问时指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大安全”概念涵盖多个不同领域,非传统安全未来可能涉及科技、数据或网络等领域,特区政府府要持续监察相关领域的动态,会考虑透过法律手段尽量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6月21日,“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5周年论坛”,出席的包括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廖雁雄摄)

总体国家安全观关键在于“总体” 需突出大安全理念

夏宝龙出席“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5周年论坛”时发表主旨致辞,提及总体国家安全观关键在于“总体”,突出大安全理念,涵盖传统安全领域和非传统安全领域,表示要更加重视贸易打压、金融风险、虚假资讯传播、海外利益保护等非传统安全。

林定国指港府会密切留意新兴领域会否出现潜在的国安风险。(廖雁雄摄)

大安全理念涵盖不同领域 要了解敌对势力针对香港原因

对于夏宝龙提及的“大安全”理念,林定国认为是指涵盖多个不同领域的安全概念,即除了传统安全领域外,还包括一些新兴领域及新范畴。他表示,在当前地缘政治竞争背景下,需要深入思考为何某些势力要针对香港,其根本目的究竟是什么?他认为,其根本目的是遏制中国发展,而最直接的策略就是削弱香港在国家发展中的贡献,破坏香港作为国际都市的功能定位。

敌视中国的国家或势力,将会通过“去国际化”和“去功能化”手段,企图破坏外界对香港的信任,阻挠香港与国际的交流合作,最终削弱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

对此,他表示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因为香港的未来发展必须保持其国际大都市的核心定位。

林定国指,敌对势力会意图将香港去功能化。(廖雁雄摄)

传统国安风险低 须防利用网络舆论与科技手段针对香港

《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相继落实及实施后,社会转趋缓和。林定国指,“打打杀杀”等传统形式的国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相对较低,但从国际经验来看,他表示更多会采用较为隐蔽的方式,例如通过网络舆论、科技手段等来削弱香港的竞争优势。他指,港府会持续完善相关法例,数月前通过的《保护关键基础设施( 电脑系统) 条例》 就是其中之一。

新型国安风险难以准确预测其发展方向,是否意味港府要继续修订新法例,以防范潜在风险?林定国认为,新范畴主要集中在科技进步方面,例如未来可能涉及科技、数据或网络等领域的相关问题,港府要采取密切关注的态度,持续监察相关领域的动态;一旦出现需要处理的情况,会考虑如何透过法律手段,尽量减少这些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林定国认为,需持续完善法律制度体系,营造有保障的环境,吸引国际社会来港营商。(廖雁雄摄)

法治如何助力发展? 林定国:外商关注香港有否健全法律保障

中央对港的论调不再仅限于“安全”,而是讲求安全与发展“双轨并行”,夏宝龙致辞中更提及善用香港法治“金字招牌”,以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被问及法治在香港发展中应担当什么角色时,林定国指出,香港要维持在国际金融与贸易等领域的地位,都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保障。

无论是金融中心还是贸易中心的建设,关键都在于为何国际社会愿意选择香港作为相关业务的枢纽,本质上取决于能否提供健全的法律保障,包括透明的制度、相对明确性的制度,即可预料的环境。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

不过,他亦解释,上述工作并非由律政司单独完成,律政司承担的一个重要职能是协同各政策局持续优化各类法律法规。他举例道,近期推出的公司迁册制度,就是律政司协助相关政策局共同起草的法例,旨在吸引更多海外注册公司迁册来港,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贸易枢纽的地位。

在争议解决领域,无论是仲裁还是调解机制,林定国表示都在持续优化相关制度,并加强与国际及内地的司法协作。他认为这些举措实际上强化了香港“外联内通”的战略定位,同时表示香港的发展始终离不开充分发挥“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的双重角色。当中他特别关注的是,如何善用香港的法律服务优势及争议解决中心功能,切实履行好这种连接与增值的关键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