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向英商解说香港普通法制度优势:四大特质难以取代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今日(6月20日)早上出席香港英商会商界论坛,把握机会解说香港优势,指出香港面对全球挑战与不确定性,何仍能稳居国际金融、贸易及航运枢纽,答案是在“一国两制”下独有的普通法制度为企业提供最好的营商环境,种种因素加起来让香港难以取代。
林定国在社交网页发文称,他在论坛上与多位在港工作的英国商界人士会面交流,涵盖法律、金融、银行、会计、地产建筑、保险等各行业。林定国向他们说明,香港普通法制度具备四大特质。
司法制度可靠 非常任法官积极参与审判
首先是稳定 (Stable)。林定国指出,“一国两制”方针长期不变,《香港国安法》实施的目亦是确保“一国两制”全面准确落实。中央政府亦明确肯定香港的制度优势,外交部长王毅便指出,香港法治高度发达,兼具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优势,在国际调解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第二,可靠 (Credible)。香港的司法制度备受全球法律界肯定。刚过去的星期一,终审法院颁布有关印花税的一项重要裁决,判案书由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甘慕贤颁布,并获其他法官赞同,可见来自海外的非常任法官不仅具备专业声望,更积极参与审判工作。此外,香港亦是全球第二受欢迎的仲裁地点。
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 为跨境商务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便利营商 (Business-friendly)。香港致力提供企业营商最友好的法规环境,法例亦与时并进,今年通过的《公司(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和《稳定币条例草案》,分别引入便利公司迁册来港制度,及完善香港对虚拟资产活动的监管框架。
第四,连通 (Connectivity) 。香港是中国内地与世界之间的“超级联系人”与“超级增值人”,与内地达成九项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安排,仲裁裁决执行机制与临时措施制度,为跨境商务提供制度保障。透过“港资港法”与“港资港仲裁”,海外企业可通过设立符合资格的港资企业进军商机处处的大湾区市场。
林定国表示,他会持续与各界解说,强化香港与国际社会的双向信任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