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改制|林郑:亲自督师不下放他人 拟综合草案“开快车”处理
全国人大会议上周通过有关本港选举制度改革的决定,特首林郑月娥接受《大公报》及《文汇报》专访时表示,“一定要在未来12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透露由于牵涉大量法例需要修订,故港府倾向以综合条例草案的形式处理,而非逐条条例审议。
林郑强调,今次选举修例太重要,她本人将亲自督导法例草拟、听取意见及公众解说工作,“与香港国安法不相伯仲般重要,所以我不会下放给其他人,全部由我自己做”。
与梁君彦有共识将“开快车”
林郑月娥预料,今次法律修订牵涉超过20条的主体法例和附属法例,部分修订 “牵一发动全身”,“这是非常之人手密集的工作”,故倾向以综合条例草案的形式处理。
林郑表示,要预留足够时间让立法会审议,已得到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支持,相关会议将“开快车”,可视需要加会,甚至让其他会议让路。她强调,自己与梁君彦都强调要有足够时间审议。
资格审查委员会层次较选举主任高 组成不止一人
提到未来三场选举安排,林郑指,要优先举行立法会选举和选举委员会选举,因选举委员会新增了人大决定给予的新职能,包括透过选举产生部分立法会议员,以及负责提名参选立法会议员的候选人。
至于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方面,林郑指﹛参选特首、选举委员会、立法会的候选人,都需要由资格审查委员会,确保符合“爱国者治港”的要求, “其层次一定高过选举主任”,而其组成亦不会只是一个人。
▼选举委员会界别改变▼
林郑:地区直选议员被指太民粹
林郑在访问中评论全国人大“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决定,形容决定优化香港民主制度,能够堵塞制度漏洞且更具广泛代表性,令750万香港人受惠。她说,“这不是一个倒退的制度,而是一套进步的制度,同时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
立法会方面,林郑指现时立法会地区直选由“一人一票”产生,无论建制或非建制候选人,都要从选民角度出发,故有人形容这样选出来的人都很民粹,“总之市民喜欢什么,就在政纲讲什么,拿到甚么票”,而功能界别的议员则仅代表各自界别,故注入第三种形式去组成或选举产生立法会议员是一种进步。
林郑表示,本港有国安法后,再有完善选举制度,就能够提供到安定、稳妥的环境,“对于香港未来的国际地位,或者作为一个吸引外资的地方,只有更加多的好处。”
▼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来港座谈▼
提任特首4条件 林郑:需要坚定、坚持做对的事
提到明年3月特首选举,林郑月娥认为,出全特首要有很高标准,除是爱国爱港人士外,还要得到中央信任,掌握由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香港宪制秩序,有管治能力并得到人民的支持和爱戴,而她任内4年经历了香港回归以来最严峻的挑战,“我会认为如果要做行政长官的工作,除了上述的条件和标准,还需要很坚定”,即使受到很大压力,个人受到批评、打击,亦要坚持去做对的事情,要有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