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改制|逾90名法律界人士联署支持 梁美芬:治港者不局限建制
撰文: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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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会议昨(11日)表决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经民联立法会议员、大律师梁美芬发起法律界联署,支持人大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截至今早(12日)上午10时半,共收到超过90位法律界人士的签名。梁美芬于记者会上表示,绝大部分参与联署的法律界人士,并非政治活跃人士,反映法律界积极回应,希望香港回复法治稳定。
联署提到,《决定》属中央事权,中央绝对有权在需要时,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及发展利益作出有关决定,又强调“爱国者治港”并不是任何新的要求,《基本法》第104条早已规定香港管治班子,需拥护《基本法》及特区;今次《决定》堵塞选举制度的现有漏洞,消除激进揽炒及破坏等政治乱象,吸引更多符合爱国者准则的政治人才参与政府和议会的工作。
联署由一群“热爱祖国、热爱香港”的法律界人士组成,提到将来治港的爱国者不会局限于现时的建制派政党,任何有能之士符合爱国者的条件,都能参政议政,香港政治制度仍然会有不少空间,给予不同意见及声音的人士加入。
何君尧:增加选委会议席开阔进入立法会渠道
有份联署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律师周浩鼎指,特区是按照国家《宪法》 赋权设立,中央亦有权设定香港的制度。他又指出,过去中央亦曾透过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 处理附件一及二,以就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选举作出改变,所以是有先例可循,重申《决定》合宪、合法、合情、合理。
另一名大律师、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容海恩表示,合情是在于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出于2019年的社会运动,以及有前议员明显勾结外国势力,故改善选举制度具迫切性。
同属建制派的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就称,是次《决定》肯定是香港政制的进步。他表示,任何地方在爱国的立场上没有异议,而增加选委会议席,开阔了进入立法会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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