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梁振英专访倡禁双重国籍 提醒港人:英国有一日可以踢走你
政局动荡触发新一波移民潮,英国政府推出BNO“5+1”新方案,本月底正式接受申请,政界盛传北京将出手反制,不再视BNO为旅游证件,甚至取消相关人士投票权。
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早前亦提出,取消持BNO到英国定居以取得英国国籍的人的中国国籍,并DQ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他接受《香港01》专访时表示,若港人决定离开,就不应保留香港身份证,呼吁港人勿“一脚踏两船”。
他指新BNO方案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备忘录,批评英国人无耻、心存不轨,在国籍问题上反反复复,提醒港人英国日后随时可改变政策,剔除国民身份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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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英方不断改国籍法 可划走国民权利
中英双方于1984年12月签署《中英联合声明》备忘录,当中英方承诺香港回归后,港人可使用英国签发的护照,但不赋予居留权。梁振英指,英国最新推出的BNO新政策违反备忘录,但英方无任何辩解,质疑其动机有问题。
梁振英在访问中拿出一本1977年4月出版的英国国籍法绿皮书,指当中多处提及“香港”字眼,“过了40多年,英国在所谓英国国籍问题上的反复、玩的把戏,BNO政策改变不是第一次”,此绿皮书就是“源头”之一。
他指英国透过BNO新方案给予港人地位,日后亦可随时改变:“英国人一样有一日可以将你踢出去,这是英国国籍法一直以来的特征。她不断修改,有时把圈划大,有时划细,当她把圈划细的时候,我要重申说:英国人是非常无耻,当她把圈划细,将一些原本已属于她本国公民的人的应有权利划出去。
凡根据联合王国实行的法律,在1997年6月30日由于同香港的关系为英国属土公民者,从1997年7月1日起,不再是英国属土公民,但将有资格保留某种适当地位,使其可继续使用联合王国政府签发的护照,而不赋予在 联合王国的居留权
梁:中央必反制 只针对BNO人士
《港区国安法》成为不少港人移民加速剂,但梁振英指,英国今次推出BNO新政,绝非为受影响、担心国安法的人开一道太平门,“让你们进英国,脱离国安法的司法范围,绝对不是。英国绝对是为了自己好处,而且心存不轨,为了destabilize(动摇)香港。”
梁振英指,中央不可能没有反制措施,但往往是“后发制人”,举例指末代港督彭定康提出“三违反”政改方案,中国政府于是另设临时立法会,“如果中国政府无反制措施,日后无任何国家会尊重与中国达成的任何协议。”
他认为反制措施应针对持BNO人士,不会影响其他外国国籍,“我们只讲常理,既然想用英国人的新政策,先不论有无违反两国协议,你就走吧,留返香港身份证做什么?”他强调,社会不能不断承担对已离港人士的义务。
中央一直未有严格《国籍法》第9条,只要未主动申报,港人变相享双重国籍待遇。梁振英重申,国籍不是儿戏的事,“大家想一想,‘一脚踏两船’不止中国人有看法,外国人也有看法。”
至于禁止双重国籍会否触及社会精英阶层利益,梁振英反问担心什么,“1982年,中国宣布收回香港,都是这样,担心得过那时候?最近刘慧卿讲的,根本是从蚁的角度看一棵大树,如果用她讲法,1982年根本不敢收回香港。”
提到个别港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亦有外国护照,梁振英同意,绝对要严格执行《国籍法》,尤其是参与国家机关工作者,不应持双重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