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民主派被捕 麦美娟:证国安法非无牙老虎 民建联称合理
民主派去年发起初选争取立法会“35+”,逾50名参加者今早(6日)遭警方国安处人员上门拘捕,被指涉嫌违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回应指,去年实施的《国安法》已为维护国家安全制定清晰界限;而初选发起人戴耀廷去年4月发表的文章,提及初选属“揽炒十部曲”一部分,最终目的是引致外国制裁、推翻政权,明显触犯《国安法》。
她相信执法部门经过深入调查,有足够证据及法律基础才作出拘捕行动,认为是对维护国安的良好示范,向社会展示《国安法》并非“无牙老虎”。
▼逾50名民主派初选参选人被捕▼
有记者问到,戴耀廷于4月发表文章时未有《国安法》,麦美娟就称,进行初选是在立法之后,背后的目的仍是“揽炒”,并表明反对《预算案》等,触发特首请辞,令行政机关真空。
另一工联会议员陆颂雄则指,“揽炒”计划跨越至7月后仍在进行,初选参与者清楚讲明其行为及动机,是以胁迫手段造成政制危机,明显违反《国安法》第22条。
黄国健:未当选已有意图颠覆 必属违法
行政会议成员、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回复查询时表示,戴耀廷所提倡的“揽炒香港十步曲”计划必定违反国安法,认为即使参与者并未当选立法会议员,但由于已有意图瘫痪立法会及颠覆政权,故必然属违法行为。
黄国健表示,今次警方大搜捕证明《港区国安法》并非“无牙老虎”,但认为未必全部被捕者都会成功入罪,因每人角色都有不同,就算入罪亦有轻重之分,他不相信所有被捕者的政治生涯会到此为止。黄国健预计,日后警方继续会有拘捕行动,因民主派内有很多名不经传的年青人曾参与“揽炒”行动,若警方掌握足够证据就会作出拘捕。
民建联指并非“滥捕” 市民投票不犯法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表示,民主派组织初选的意图明确,旗帜鲜明地希望透过初选达至“35+”,瘫痪特区政府运作,继而破坏中央政府对香港行使主权的事实,明显违反《港区国安法》,认为警方今早的拘捕行动合情合理,是依法办事,批评民主派将拘捕行动抹黑成政治打压。
另一民建联议员葛珮帆指,订立《港区国安法》后,香港不能再纵容任何人粗暴干预选举,利用选举平台达至“揽炒十步曲”或“35+”,企图瘫痪特区政府和立法会,影响香港整体利益,强调警方执法并非“滥捕”或政治检控。
被问到在初选中投票的60万名市民是否已触犯《国安法》, 周浩鼎相信,《国安法》仅针对少数人,当时投票的市民并非主动组织初选,看不到会触犯《国安法》。
新民党回应事件时表示,泛民初选乃根据戴耀廷公开提倡的“揽炒香港十步曲计划”,于立法会选举中取得“民主派35+”议席,旨在严重干扰、阻挠及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最终达致揽炒香港的目的。新民党指,戴耀廷、其他初选组织者及参加者均有可能触犯《港区国安法》第22条第2及第3款。
新民党认为,根据普通法原则,检控方须在法庭上证明被捕者有刑事犯罪意图及提出明确证据。被捕人士可依法要求法律保障、公开审讯及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