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判刑|谢伟俊指港府难随便帮“敌人” 朱凯廸斥伤口上洒盐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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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去年8月因涉偷越边境罪被内地扣押,上周于深圳盐田法院审理,其中10人被判囚7个月至3年不等,两名未成年人士被遣返香港。港台节目《城市论坛》今日(1月3日)讨论相关议题。
立法会议员谢伟俊表示,12港人家属至今不愿公开真实身份,又指案件涉及敏感政治因素,中港两地政府都要小心处理,又以打仗为喻,指特区政府难以对“敌人”提供太多帮助。
协助12港人家属的前立法会议员朱凯廸指,12港人被关押期间未能获得应有探视和辩护权利,又批评谢伟俊的说法欠缺同理心,是在家属伤口上洒盐,甚至将被告及家属当成“敌人”看待。

数个月内获处理 谢伟俊:已经算好

出席节目的除谢伟俊和朱凯廸,还包括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泽铭。

谢伟俊表示,参考内地类似案件,组织偷越边境一般最多判监7至8年,参与者则一年左右,因此今次10人判刑算正常。他又提到,过往很多涉另一司法管辖区、具政治争议的案件,很多时都拖个十年八载不审,例如他曾协助、于菲律宾被控贩毒的港人邓龙威,都是这个情况,因此他认为12港人案在几个月内获处理已算好。

朱凯廸引述其中一名港人郑子豪的家属指,4个月以来可见司法程序有关键致命缺陷,看不到12人有自由找律师的机会,连一些法律观点的争拗都无法处理,所谓公开审讯,结果都用行政手法阻挠非官方认可人士听审,变成秘密审讯,因此“判一日都是冤狱”。

陈泽铭则认为,判刑是在合理程度内,不算过轻也不算过重,自己算是“舒一口气”,处理速度也算快。不过他同意司法过程透明度不够高,深圳市政府可以多作解释,这对国家形象也有好处。

▼12港人背景及监禁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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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凯廸指深圳当局“借官媒赞自己”

有关12港人被关押期间的权利,谢伟俊认为他们被内地截获已算“幸运”,如果越过东沙群岛进入台湾,最终可能像5名潜逃高雄的港人一样,到今日都不知他们状况如何。他又质疑,为何12港人家属见记者时不敢公开自己身份,认为对内地司法制度提改善建议是对的,但不应该过度指摘,因为美国对待涉政治事件的被告亦会相当严厉。

朱凯廸批评谢伟俊说法欠缺同理心。他指,家属面对自己家人处于秘密关押的状态,又面对一场涉及中国政府的政治案件,本身已承受极大政治压力,对其工作都可能有影响,认为谢的说法如同在家属伤口上洒盐。他又质疑,中国政府于审讯过后还要通过官媒新华社,“引述”12港人大赞内地司法制度很公正、很透明,做法欲盖弥彰,相当“肉酸”,等同“借官媒赞自己”。

何俊仁表示,中国内地标榜实行“阳光司法”,但一涉政治案件就会用大量行政手段阻挠被告人行使权利、公众监察审讯。他举例指,铜锣湾书店前店长林荣基于内地被扣押时,也是什么都承认,可是回到香港后才有机会公开在被扣押期间所遇到的种种压力。何俊仁认为,如果内地当局直接承认会剥夺被告人权利,尚且光明正大,但现时似乎更加难以令人信服。

《新华社》报道指,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这是一宗有组织、有预谋的偷渡案,邓棨然及乔映瑜是在“上家”安排下,策划组织10人从香港偷渡台湾。 (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何俊仁斥港府不愿提供协助

有关香港政府在事件中的角色,何俊仁表示现时已有充足资讯,显示12港人逃离边境时港府知情,明明有能力阻止,偏偏没有这样做。有关探视、听审安排,何俊仁批评,明明案件在法律上是公开审讯,家属应有优先权听审,政府至少应替家属“拎返张飞”,探视亦应帮忙安排,但最终完全没有。他指,保安局声称会“按机制”跟进,一字记之曰就是“废”。

谢伟俊表示据过往经验,港府于邓龙威案中有邀请中国外交部协助,提供文件等证据。可是在如今中美形势下,12港人案件性质变得更复杂,更受到欧美国家关注和造文章。他又以打仗为喻,如果敌方军人受伤,人道立场当然需要救助,但不能期望对待敌人会像对待自己人一样贴心。

朱凯廸严厉批评,谢伟俊说法如同将12港人及其家属当成“敌人”,但认为这似乎也是特区政府的思维。而据早前公开的飞行服务队资料,有明确嫌疑指政府事先得悉12港人会离境,但都没有阻止,他质疑事件涉及“政治设计”,似乎希望杀一儆百,向外界展示潜逃的后果,于是拿12港人的权利“祭旗”,亦因如此连一些合理的帮忙都不提供。谢伟俊否认指控,认为朱凯廸过度解读其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