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DQ.懒人包|何种情况下可DQ议员?开政府直接颁布先例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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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日(11月11日)就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决定,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特区事务等行为人士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相关决定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政府其后随即宣布,于原定今年9月立法会选举中,被裁定提名无效的现任议员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梁继昌4人,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稍后将会刊宪。
根据决定内容,共有5种情况下,议员资格将会被DQ。值得留意的,是今次决定也适用于日后的立法会选举及立法会任期。而且,政府日后也可按照此决定,宣布在任议员丧失资格,开创直接DQ立法会议员的先河。

▼四名被刊宪取消资格议员▼

根据人大决定,议员被取消资格的情况可分为5种:

1. 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

2. 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

3. 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

4. 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

5. 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

决定提到,一经依法认定上述情况,相关人士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须注意的是,是次人大决定同时适用于在原定于2020年9月6日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间,因上述情形被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裁定提名无效的第六届立法会议员。另外,今后参选或者出任立法会议员的,如遇有上述情形,均适用本决定。

换言之,政府于日后的立法会会期中,也可以按照是次人大决定,直接以行政程序宣布某位在位立法会议员丧失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