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区会秘书拒履行职务 南区区会主席罗健熙入禀提覆核
撰文: 吴倬安
出版:更新:
今年七月,南区区议会召开大会,区议会秘书拒绝备妥由南区区议员袁嘉蔚提出“要求南区警区提供处理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个案资料”的会议文件,会议当天,秘书在南区民政事务专员带领下与其他在席官员一同离席,及后亦无就该议程作会议纪录及录音。
民主党副主席、南区区议会主席罗健熙今天(14日)入禀高等法院,就区议会秘书拒绝依照《区议会条例》订立“南区区议会会议常规”的职责提供秘书服务一事提出司法覆核。罗健熙表示,希望透过司法覆核确保南区区议会秘书按《区议会条例》执行其法定职务,不要成为政府无理压制区议会运作的一份子。
罗健熙指出,他已在区会会议召开前,详细解释其接纳袁嘉蔚提交议程的理据,并敦促秘书处按其指示为区议会提供秘书服务,惟于7月2日的会议上,区议会秘书仍没有备妥会议文件,会议当天在南区民政事务专员带领下与其他在席官员一同离席,及后亦无就该议程作会议纪录及录音。
南区区议会于上星期四(10日)的会议上通过动议,同意由区议会主席就《区议会条例》的有效实行,按法律意见采取法律行动。罗健熙今天入禀高等法院,就区议会秘书拒绝依照《区议会条例》订立“南区区议会会议常规”的职责提供秘书服务一事提出司法覆核。
罗健熙指出,希望透过司法覆核确保南区区议会秘书按《区议会条例》执行其法定职务,不要成为政府无理压制区议会运作的一份子,让南区区议员可以按《区议会条例》继续服务市民。
据指,案件答辩人为南区民政事务处高级行政主任叶伟思,今年1月,叶获南区区议员会获委任为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