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延期|被DQ议员能否延任 林郑:依法办事、需法律基础

撰文: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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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今日(31日)宣布基于公共卫生理由,援引《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将原定9月6日举行的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对于立法会会期在未来一年会出现“真空期”,林郑称已向中央人民政府呈交紧急报告,获国务院回复指支持港府及行会决定,“真空期”问题则会依法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
据了解,人大常委会将透过释法或决定,为现届立法会议员延任一年,外界揣测有份报名竞逐连任、但被选举主任取消参选资格的4名现任议员,公民党杨岳桥、郭家麒、郭荣铿、会计界梁继昌,可能会被剔出延任名单,马上丧失议员资格。
林郑今日回应传媒,表示会依法办事,DQ参选资格及议员资格分开处理,强调取消议员资格需要有法律基础。

公民党杨岳桥、郭荣铿等4人被DQ。(资料图片)

林郑指,现任议员重返立法会仍属假设性,故尚未进入研究工作,不过强调特区政府会依法办事,“提名有否资格是一条条例,一个现任立法会议员,都要有法律基础,是可以令佢不能够继续担任”,不存在“你系个边过唔到关,呢边都要走”的情况。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厘清指,选举主任作出决定时,考虑的是有关人士参选的时间点,是否有意愿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

部分现任区议员,包括参选港岛区的袁嘉蔚、梁晃维等均被取消参选资格,被问到是否意味其区议员资格同样被取消,林郑解释指,需视乎《区议会条例》以及有关区议员是否有作出一些言行,令政府需要取消该人的区议员身份。林郑重申,在立法会选举的提名阶段中,是依法审视参选人当时是否满足到拥护、效忠的要求,强调是“睇证据及言行”。